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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条 对民营经济组织及其经营者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应当按照与其他经济组织及其经营者同等原则实施。对违法行为依法需要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其他措施的,应当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违法行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的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情形的,依照其规定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
预付式消费的现实困境,这份司法解释进行了针对性回应。比如司法解释明确规制“霸王条款”:收款不退、丢卡不补、限制转卡等“霸王条款”应依法认定无效;明确消费者七日无理由退款的权利:消费者自付款之日起七日内有权请求经营者返还预付款本金;规制“卷款跑路”行为:经营者收取预付款后终止营业,既不按照约定兑付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又恶意逃避消费者申请退款,构成欺诈的,应当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涉嫌刑事犯罪的,应当将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通过严肃追责打击遏制“卷款跑路”行为。
据悉,朝阳区作为首都国际交往的重要窗口与科技创新重要承载区,近年来旗帜鲜明地实施“科技+商务”的发展战略,积极推动京港两地在科创领域的合作交流。在互动链接上,成立“朝阳区国际科创会客厅”作为北京市与香港两地科技创新合作的沟通桥梁;在产业生态建设上,依托“京港互联网3.0产业中心”实体载体空间,加强产业集聚,为京港两地科创企业提供管家式服务,目前已有20余家企业入驻;在产业加速培育上,在第二十七届京港洽谈会正式启动京港AI应用加速器,通过“商务对接”“投融资链接”“政策咨询”“认知提升”等方式加速人工智能应用产业发展,促进两地企业优势互补。(完)
5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预付式消费司法解释正式实施。司法解释规定,收款不退、丢卡不补、限制转卡等“霸王条款”应依法认定无效。 预付式消费,简单来说就是一种“先交钱、后消费”的消费模式,比如在健身房、教育培训机构、美容美发等店铺充值办卡等等,不过,享受优惠便捷的同时,由此引发的纠纷也屡见不鲜!对于预付式消费的“痛点”,司法解释有何新规?消费者又该如何借助司法力量保护自己的权益呢?
从“国家队”的上海创智学院到上海的尚思自然科学研究院,从各大高校一浪高过一浪的学科改革到职业技能培训的产业倾斜和新标准制定,再从“创·在上海”等各大双创赛事到Y50、U35等各类青年人才计划,发掘科创人才上海不遗余力,一系列人才补贴和住房政策也致力于消除大家的后顾之忧。
中央网信办有关负责人强调,各地网信部门要充分认识专项行动对于防范AI技术滥用风险,维护网民合法权益的重要意义。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督导网站平台对照专项行动有关要求,健全AI生成合成内容审核机制,提升技术检测能力,做好整改落实。加强人工智能相关政策的宣传推广和人工智能素养的科普教育,引导各方正确认识和应用人工智能技术,不断凝聚治理共识。
一季度,全国新设“四新(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经济民营企业83.6万户,占同期新设民营企业总量的四成以上,同比增长1.4%。截至3月底,我国“四新”经济民营企业2267.8万户,成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重要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