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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辩称已将原告的会员权益转让给新的经营者,要求原告向新经营者协商退款。对此,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中的服务合同具有一定的专属性和人身依附性。根据民法典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本案中,被告未经原告同意擅自转让债务的行为,对原告不发生效力。原告基于原服务合同法律关系,是有权向被告主张权利的。那么,原告那张“充5万赠1万”卡里的六千六百多块钱,和其他充值卡里的两千九百多块钱,能全额退还吗?
近日,华为数字能源携手北奔重汽、北汽福田、东风商用车、DeepWay深向、广汽领程、江淮汽车、庆铃汽车、陕重汽、徐工汽车等9家车企(排名按照拼音字母顺序)及多家充电运营商、行业伙伴,共同见证了“超充联盟2.0”发布。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 程惠炳:第一点意见,他们认为店铺我们已经转给案外人了,那就不应该让我们继续来承担退费的责任了。第二点是认为退费的金额也不能按照现在卡上剩余的金额来算,当时原告充的5万元已经全部消费完毕了,现在卡上的余额是赠送的金额,赠送的金额是不可以退的。
第三十九条 国家推动构建民营经济组织源头防范和治理腐败的体制机制,支持引导民营经济组织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廉洁风险防控,推动民营经济组织提升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及时预防、发现、治理经营中违法违规等问题。
“这两年在乘用车领域,很多城市提出要做超充之城。比如深圳、重庆取得很好的效果。而且已经有一些城市提出建设物流超充一张网,包括干线物流也有很多企业在投身这个方向。”他同时表示,华为数字能源聚焦于技术和产品,也希望联合车企、物流企业,充电运营商等等,一起打造“物流超充一张网”。
假期自驾出行,要提前关注天气预报、路况信息,合理规划出行时间和路线,尽量避开出行高峰和恶劣天气。驾车时要集中精力,不分心驾驶,不超速行驶,不疲劳驾驶,遇雨天要减速慢行。驾驶带有辅助驾驶功能的车辆,仍要专注驾车,不要“脱手脱眼”。牢记“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第四十五条 国家机关制定与经营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属于审判、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相关解释,或者作出有关重大决策,应当注重听取包括民营经济组织在内各类经济组织、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建议;在实施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留出必要的适应调整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