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心之助
有人说,婚姻不是天堂,就是是地狱。
这场突如其来的疫情,让很多人看到了“地狱”。
这不民政局刚复工,首当其冲登上热搜的竟然是:
离婚预约爆了。
近一个月,心之助团队也接待了上千婚姻案例,他们都有类似的模样。
疫情让婚姻进入新的体验期。
男性在家,却没有回归家庭,他们不做家务、不带孩子;
相反大部分女性一边为回归职场疲于奔命,一边操持家务。
让婚姻只剩下一口气的,恰恰是这些“拿不上台面”的鸡零狗碎。
他们无不感慨,复工马上去民政局离婚。
然而,待到复工这一天,更多人却选择:“好好过吧”。
那些熬过疫情的婚姻,在伤痛里重新苏醒。
你的期待值,决定你的婚姻
前几天朋友Y小姐找我哭诉,说实在过不下去了,感觉自己被骗了,老公婚前婚后简直180度大转变。
她和丈夫是大学同学,婚龄五年,在我们周围人眼中是琴瑟和鸣的一对儿“生活侠侣”。
但其实结婚没多久,Y就和我说过想放弃,生活中的琐碎与初入职场的压力,让这段婚姻没有想象中那样美妙。
她期待老公还是那个她做指甲、他在旁边陪上几个小时的拎包青年;
最好还像在恋爱前那样。
Y有一点点不如意就被对方敏锐察觉;
最好天天都有小浪漫,比如家里的家务活全包、周末放下一切周边游,打卡网红美食
…...
然而事实却是老公随手把衣服一丢,被单褶皱了也不愿理一理,哪怕她念叨过一百遍,下一秒情况依然会出现;
如果想跟他倾诉一下工作中的烦恼、朋友间的龃龉,还没说两句,就被数落幼稚,不然就是一如既往地沉默或者他早就鼾声四起。
张小娴说:
“男人对女人的伤害,不一定是他爱上了别人,而是他在她有所期待的时候让她失望,在她需要包容的时候,没有理解她,而是责怪她。”
婚姻中的期待不停落空,取而代之的是巨大、空洞也看不到尽头的失望,最后,绝望。
后来一次吵架中,Y再次指责丈夫没有担当,把她骗到了手,却不愿意骗一辈子。
丈夫突然红了眼。
那晚她假装听不见丈夫躲在洗手间压抑的抽泣,她开始静下来思考。
丈夫的陪伴其实一直都在,她想吃什么,他就去做;
她换下的内衣丢在盆子里,也是丈夫默不作声洗掉的。
她想要的是一个无所不能的Superman,而我们的伴侣也不过是一个会疲倦会劳累的普通人,他同我们一样需要安慰和拥抱。
从那之后,每当她想做什么事,就轻松的邀请丈夫一块做。
放下高期待后,伴侣在她眼里重新变得可爱。
婚前的浪漫进入婚姻,变得更实际,其实谁都没有责任为伴侣的期待买单。
我们期待生活变成什么样子,我们就与对方共同努力。
“只要没有希望就不会有失望”其实不是无奈的解读,而是我们试图进入婚姻的良性循环,用自由能力和伴侣一起维系婚姻。
很多人觉得,好的关系可以解决一切,也的确有很多这样的案例。
但是,想要幸福的亲密关系,一个符合现实的期待值非常重要。
一段好的婚姻,不是由伴侣单方面提供,而是我们与伴侣共同创造的。
想要有好的亲密关系,学会管理好我们的“期待”真的是第一要务。
一个人真正的“成年“,是从结婚那一刻开始的:
亲密关系必然会吞没一部分自我。
婚姻由三种动机组成
:爱情、繁衍和经济
爱情是婚姻的基础,而为对方的无私付出,才是爱情的自然流露。
曾经有一部很温情的韩国短片《30天的承诺》。
影片中的夫妻,经历了激情与浪漫的婚姻只剩下平淡,丈夫觉得彼此不再相爱,离婚是最好的选择。
在想了一夜之后,女主答应了对方的要求,并提出了一个条件:
在婚姻最后的三十天里每天为她做一些小事,包括拥抱、亲吻,说我爱你。
从起初的冷淡敷衍到后来自然流露,丈夫逐渐回想起妻子对自己的爱和关心,想起他在求婚时曾承诺妻子每天都牵手拥抱说“我爱你”...
终于,他们彼此再也不想分开。
完美的婚姻从不存在,不倦怠的爱情也不存在,说到底,再激烈的情感都会归于平淡。
建立亲密关系的我们,也必然会因此面对对方暴露的问题、家庭角色的转变、自我的互相对峙、约束,甚至取舍。
《安家》中的成功女性宫蓓蓓决定买房跟公婆分开住,在与丈夫的争执中,她把委屈尽数抖落出来。
她说:“我该谢谢你,加班48小时之后给你买早餐,你却嫌那根油条是冷的,让我去换掉”。
她说:“我真的不想我们的婚姻里连基本的沟通都不存在。”
她说:“刘斯礼,我从头到尾都没想过跟你离婚。”
最后,他们夫妻选择了折中,“我尊重你的孝顺,你尊重我对孩子的教育”。
我们之所以觉得婚后的日子越来越难过,不过是男方希望女方保持婚前的样子;而女方希望男方能够在婚姻关系中成熟地转变。
如果说年龄是我们生理的成年,那么婚姻是心理的成年。
为了婚姻牺牲部分自我,是我们必须面对的事实。
婚姻的成长,恰恰就是从
“计较个人得失”→“尊重对方付出”→“计较共同得失”
的过程。
每段婚姻,都有“幻灭”期
《亲密关系》一书中曾经提到,持久的婚姻会经历四个阶段:
所有亲密关系在一开始,都是互相吸引的,我们总对彼此有更高的期待。
我们相信这世上总有那一个,于千万人之中等待着自己,他的存在,就是让我们读懂真爱,读懂快乐。
因此在月晕期,我们暴露在伴侣眼前的都是最完美的方面,正如许多人在新婚时无限感慨“我是这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婚姻走过了一段时间后,我们发现爱上的似乎不是眼前的人。
曾经有一个朋友抱怨,她在结婚三周年时收到的不再是一束玫瑰花,而是两桶花生油——“他好像在暗示我祝我继续快乐地给他做煮饭婆,你说他贱不贱?”
当激情褪去、一切归于平淡,我们看到了对方最真实的面目,尽管这并不一定能让我们完全接受。
这时候,我们常常会觉得过不下去,“睡”不下去了。
婚姻关系,是我们不断看透伴侣“真面目”、也透过伴侣看透“自己真面目”的过程。
进入内省关系的我们,往往走入婚姻瓶颈期,我们试图在彼此的拉扯中重新去认识对方与自己,试图与内心的焦虑握手言和。
曾经看过一部日剧,女主的人生目标是嫁给有钱人。
因为没有钱,所以想找有钱的男朋友;
因为缺乏爱,所以寻找能给予很多爱的伴侣。
因为我们没有,所以我们按照自己的需求去寻找伴侣。
当我们把需求寄托在对方身上,而对方未能满足,我们会失望,但当我们尝试放下这部分需求,就会重新对关系充满期待。
婚姻走到这一阶段,彼此都能意识到,
婚姻是爱而不是控制。
爱,是以对方能够接受的方式付出;而控制,则是我们一厢情愿。
婚姻中的两个人,互为导师、互为学生。
当我们意识到彼此关系是一体的,也就意味着灵活逐渐相契合。
每段婚姻都在幻灭期进入低谷,我们怀疑、抱怨、互相指责、忍痛磨合,熬不过是枯萎;
每段婚姻在内省期回归正途,我们去掉滤镜,理性、认真、平和,熬过了则开启新的人生。
活得自私的女人,才能活得好
董卿在刚成为母亲的一段时间很崩溃——她发现自己的生活只围绕孩子和丈夫。
她不知道该如何经营如今的家庭,也不知道该怎么面对自己的未来。
最终,她的朋友告诉她,想让孩子是什么样,婚姻什么样,自己就先成为什么样。
随后,董卿不再以谁为中心,而是选择了继续深造,并在回国后开启了《中国诗词大会》、《朗读者》、《故事里的中国》等节目。
聪明的女人需要一点自私,需要把自己的欲望与恐惧看进眼里。
这样的“自私”是懂得自己的底线与边界,这样的“欲望”是明白自己想要的层次与自由。
很多时候,我们的价值像我们的需求一样,绑定在别人身上。
我们期望从伴侣身上获得认可,忘却了至关重要的是“自己给自己认可”。
一段关系,唯有真实才长久。
请相信,“悦人者众,悦己者王”。
这样的女人,不论走在任何一个人生阶段,都不会被讨厌,不害怕情感失败,更不怕继续经营婚姻。
真正推动爱情的,不是浓烈的爱,而是琐碎的光阴。
那些吵着离婚的人,在婚姻可以解体时,反而用慈悲与宽容回望婚姻里的对方和自己。
濒临离别才明白,
婚姻不是一场宏大盛宴,是需要牺牲、付出去铺垫的;需要耐心、真诚去经营的。
互相支撑,互相取暖,婚姻里的“难”,都会过去。
维持婚姻的一开始是爱情,后来是亲情,如果最后什么都剩不下了,那只能分开了。
报道称,从3月开始,西安17个婚姻登记处开始上班。离婚登记处一上班,就收到海量离婚预约。而且多个婚姻登记处都说:天天爆满。
旧人的离婚愿望何以比新人的结婚愿望,更为迫切?
这个疫情期间,这些夫妻经历了什么?
以前也有离婚的高峰期,一般会在过年之后、高考之后,大家挤在婚姻登记处,迫不及待地,要与昔日的伴侣、今日的仇敌解除关系。
这种数据的增长,大家很容易会想到以下原因:
疫情下,大家忤在一起太久,都互相看腻了。
活厌了。
吵累了。
心烦了。
想自由了。
于是要离婚。
推荐阅读:科比离没离过婚,科比离婚
但是离婚就是不想再承受婚姻中存在问题,那有哪些问题?
【经济问题】
《我不是药神》里有一句话:世界上唯一的病,是穷病。
眼看着孩子越来越大,你不得已地承认:现在的生活,和当初的想象差距太大了。
更加残酷的是,你需要面对父母的衰老,需要考虑到他们的身体越来越差。你担心他们万一哪一天会摔一跤或者怎么样的时候,自己有没有扛下这一切的能力。
疫情之下,难免有亲人感染,治疗需要的费用让人很为难,不是不想出这个治疗费,而是怕有一天没有能力去支付这个费用。
这个问题会成为一个争吵的导火索。
在这个时代,没有人会被饿死,但是生活中那些随时可能会有的意外,会把人逼死。
也许经济条件不错的家庭也会过得不幸福,但是无法维持家庭生计的家庭肯定不会幸福。
疫情来自家庭的经济压力有可能会成为他(她)决心离婚的主要因素。
【出轨问题】
一个妻子说,丈夫深夜12点,还在和第三者聊天......凌晨三点,谈好了,等疫情过去,我们就去民政局把离婚证给办了。
【问题婚姻】
和平日子里,我们一想到这些问题,身心不适,可能就会用刷剧、刷综艺、刷微博等方式,转移自己的注意力。但疫情期间,你逃不掉了。不幸的婚姻里,问题会层出不穷,明的,暗的,尖锐的,隐晦的,悬而未决的,细思极恐的......都埋伏在那里,等着要这段关系的命。
【家暴问题】
3月8日,搜狐新闻发布了一个报道,报道总结下来,就是一句话:疫情期间,家暴数据直接翻倍。这是讨论疫情离婚潮最最最最重要的切入点。
一个河南的女性,虽早已离婚,但因前夫劝说,还是带着孩子去前夫家过年。在吃饭时,前夫打了孩子。她劝导无果,反被前夫扇了耳光。她报警。但当时正是疫情严重时,警方只建议让其家人来接。
但公共交通已停止,各地严密封锁,进村都要通行证,家人根本无法马上过来,她只有带着两个孩子,拖着行李,走路回50公里以外的家。
疫情期间的家暴,不仅仅翻倍,还不被听见。所有人的精力都聚焦在疫情上了,这些人成为被忽略的群体.....
【疫情结束后,婚姻结束,也挺好的,都可以以全新的姿态去走自己的路,幸福自己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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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带来的超长假期,给人们带来重新掂量婚姻关系的机会,绝大部分商家还没体验到报复性消费的快感,各地民政局先迎来报复性离婚,抢号如秒杀,火。
也因此,除了劳动争议类案件外(
全球疫情肆虐,你的工作会受影响吗?
),目前就是离婚类案件的咨询数量比较多。
这些咨询者大多就是两问,该不该离?怎么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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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将从如何判断该不该离、如何低成本离婚、什么情况下必须请律师这几个角度来详细说明,绝对可省一次律师咨询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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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类案件是律师接待咨询后,成案率非常低的一类,成案就是能正式形成委托关系,能赚到律师费代理费的案件。
大多当事人咨询后信誓旦旦地说,我一定要离,一定得聘请您帮我打这个官司,听了这话我也只会对当事人报以一个微笑,“好的,您回去好好考虑下,确定要离,确定要起诉,随时和我联系”。
一般我这么说时,心里明镜似的,这当事人离正式委托我打离婚官司还远着呢,还完全没有做好面对战争的心理准备。
是的,打官司离婚,对男女双方来说,就像是两个即将宣战的国家。日常的言行,都要围绕着即将到来的诉讼,这个时候我们对当事人的要求是,不随便说话,不随便动作,一切行动听指挥。
不然的话,每次对话可能被对方录音取证,未经过论证的方案也极有可能不是最佳。
面对这种还没想好要不要离婚的当事人,添上一把火趁着热乎劲赶紧忽悠当事人签委托律师的合同,那不是我辈心软手软律师的套路,当事人利益最大化,这是原则。
这类当事人大多只是一时之气,最好的婚姻在一生中还有200次离婚的冲动呢嘛。帮助他们正确认识自己的情感、各种选择的后果、即将面对的困难,尽量做出不让自己后悔的决定,是更重要的事。
还是那句话,我们办的不是案,是别人的人生啊。
第一步要先帮当事人梳理自己到底要不要离。
虽然该不该离这个问题是律师没法回答的,不属于法律嘛,但大多数当事人在这个问题上都有强烈的倾诉欲望,想处理好这类案件,只能勉为其难暂时充当下当事人的知心人,就算附赠服务了(也安抚一下自己的小心灵,这活比单纯的法律咨询费劲多了)。
正题开始!如果你觉得婚姻不幸福,决定离不离婚要从哪几个方面去考虑?
首先最重要的,当然还是从感情方面。起诉到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标准也是“感情确已破裂”。
怎么才算感情破裂呢,法律规定的简单,一方重婚啦,家暴遗弃啦,赌博吸毒啦,程度最低的也是感情不和分居2年。这标准可真不是一般的高!
再一个重点当然是经济问题,这是现代婚姻从结婚到离婚都不可规避的重要问题。
还是结合当事人的咨询来看看常见的感情和经济问题。
最多的问题是一方出轨是否应当净身出户
咨询一
结婚十多年,我老公几次出轨(实锤),实在不想和他过了,可我工资不高,房子每月还贷好几千,还得养孩子,怎么办啊?
咨询二
我老婆出轨,还没工作,家都是我在养,怎么离婚能让她分不到财产?
律师答复:
这两个问题差不多,都是一方出轨后,另一方想离婚,认为出轨方是过错方,想以此多分财产。
为了达到这一目的,很多当事人会考虑亲自出马或聘请私家侦探对出轨方进行跟踪,收集配偶出轨的证据。
可就算拿到对方出轨的证据,就能让对方净身出户吗?
遗憾的是,法律根本没有这样的规定。别说净身出户,出轨方对共同财产少分或不分的法律依据都没有!
那财产如何分?法律的直接规定是“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判决的时候,原则上平均分割。”按照现在的判例翻译过来,就是俩字,平分!
不管家里钱是一个人赚的还是两个人赚的,谁赚多谁赚少,凡属登记后的收入,都算共同财产,一律相加后平分,我们也会把这种分配方式叫做“杀富济贫”。
出轨对离婚判决的意义,也几乎轻到零。财产不能少分,甚至大多数时候,连感情“确已破裂”都无法证明。即使出轨问题实锤,只要出轨方在法庭声称认识错误、痛改前非,极大概率,认定感情尚未破裂,判不离。
那对方出轨,我就一点办法都没有了?太不公平了吧!
也不尽然,如果出轨的证据充分或出轨方当庭承认,判决书的事实部分会有出轨事实的认定,对爱面子的出轨方会是个震慑,影响的是个人名誉和日后再婚。
不想出轨事实出现在判决书中?那只能在财产问题上让步,以达到在法院调解结案的目的,调解书不像判决书,对事实部分只有很少的描述。
这也是我们律师对待此类案件的套路,先兵临城下,然后给对方施压争取达成比判决更合适的和解。
如果出轨方完全不在乎,此套路失效。碰上有小三要转正的,恨不得拿到可炫耀胜利的判决书呢,顺便抓对方个短处在手,一举两得。
凡因配偶出轨想离婚的,先做好财产平分的心理准备吧!
下一步,能接受出轨方白出、财产平分,仍然要离的,才是真心要离。前一步的心理建设必不可少,很多人因为离的不合适,选择了原谅,不管违心不违心吧,继续过下去了。
上边的两个案例,当事人听到财产分配方式后,都被冰水浇了头,都表示要重新考虑离婚问题,因为要面临的不仅是离得不值,更是离不起的问题。
他们都只有一套住房,想争房子?得给对方钱,平分嘛。
没有贷款的,房子的一半归对方,如果没有足够的现金支付,法院就会直接将房子判给两个人共同共有,房本上会出现两个已经离了婚的人的名字!无比尴尬啊。房子是俩人的,谁都有居住权,还离个什么劲!
有贷款的更麻烦!房子有抵押的情况下是不能办过户的,想过户就要提前清偿贷款。提前清贷再加上分给对方的钱,NND,那么一大笔,真心给不起!
有孩子的更要命了,不抚养的一方要支付抚养费,抚养一方的更费钱,要为行走的碎钞机的一切花费兜底,大多时候要远超抚养费。
为那么多不幸的婚姻提供过咨询,最后很多都不了了之了——因为离不起!
尤其,晚上来电话咨询的,很少会真离。人到晚上容易想不开啊,睡不着啊,越想越觉得过不下去啊,到了第二天早晨,阳光明媚,心情随之豁达,算了,离着这么不合适,干脆再凑合着过一段吧!
中国人那么多凑合的婚姻,大多来源于此,过不下去又离不起,悲哀吧。
什么情况下一定要离?
离婚的利益大大高于不离的时候。比如完全没有感情基础、对方自私冷漠、同妻或同夫(配偶是同性恋,结婚完全是为了掩人耳目)、家暴。
以上选项,后两项里占一项,离婚的利益都是很大的,前两项不太好量化,但经过了疫情长期居家的观察与考验,你的心里总会有点数了吧。
确定一定要离的,就要考虑怎么离最简单、最快捷、纠结和痛苦最少。即使作为专业诉讼律师,我还是首推协议离婚,也就是俩人商量好了,去民政局直接办手续。
这种需要自己谈的,最困难的问题仍然是财产分割。
离婚是人生中最考验人品的时刻,毕竟曾经互相拥有过,尤其又有孩子的,未来还会有千丝万缕的联系,都留个退路,大家都好收场,成本低,见效快。
实在谈不拢的,只好进行最后一步,打官司离。
打官司好离吗?负责任地说,非常不好离。
能在诉讼过程中达成调解,一次性解决的,那真算是运气好到爆。最顺利的会在开庭当天拿到法院调解书,和离婚证一样,立马生效。
随着调解被越来越多地诟病为“和稀泥”、“不分是非”,大多法官在双方当事人争议很大的时候就不纠结于调解工作了,该判就判,能容易谈拢的都协议离了,也不至于闹到法院来。
调解不成,就得等判,这里得着重敲个黑板了,
第一次起诉,大概率判不离!
这个概率大到什么程度?除了上文提到的家暴遗弃、赌博吸毒、重婚和分居满2年的,只要对方声称不想离,基本法院就会判不离。
这和我们中国“宁拆十座庙不破一桩婚”的文化传统有很深的关系,我们代理被告时,也会充分利用这一点和原告讨价还价,想离的快就让点步吧,原告想哪样都合适就意味着被告哪样都不合适,这种情况是没法继续谈判的,等判,就是判不离。自己掂量。
这里的分居2年,也不是普通的分居,因“感情不和”分居的才算!
无论是哪种感情破裂,上了法庭,对证据的要求都非常严格,即使对方真有这些令人发指的不良行为,没有证据一样不会被法庭所认定,一样会判不离。
法官又不知道你家到底发生过啥事,道德没有底线当庭撒谎的人实在不要太多,所以,一切只能以证据为准。
判不离以后呢,怎么办?
拿到判决书那天开始,6个月以后,才能第二次起诉。
这样立法的初衷,是让当事人有个冷静期,万一和好了呢。没和好的,所有流程重新来一遍,俩人先谈,谈的拢去民政局协议,谈不拢的第二次起诉。
好消息是,第二次起诉,法院判离的概率大增,第一次起诉的判决书这时成了证明感情破裂的重要证据(判决书一定别瞎扔啊,判离的能当离婚证用,判不离的下次起诉还要用!)。
很多当事人都会问,
第二次起诉,一定能判离吗?
虽说概率很大但依然不绝对,我见过起诉三次仍然判不离的,也见过第三次起诉开了5次庭还判不下来的,各家不幸的婚姻都各有各的不幸,在法律面前也一样,无法一概而论。
最后大招,
什么样的离婚案一定要请律师?
简言之,有钱人的。多套房产、各种车辆、股权股票、证券债券、黄金珠宝、古玩字画等一堆待分割的财产,没有律师形同裸奔,任何一个小套路、小坑坑就够造成重大的财产损失,财产的基数大呀,这种离婚案下大力气就很值得。
有一定财产的,比如有房产待分割的,或有子女抚养问题难以解决的,也可根据自己的经济条件聘请律师。毕竟一套房子也是动辄几百万,请律师分增值部分也值啦!
确定请律师的,就连谈判,也建议律师在场或预先制定谈判方案,什么样的条件合法、什么样的条件不合法,如何争取更好的条件这些,都应归拢到技术性环节。
另一种必须请律师的情况,是对方有律师!一方有律师一方没有律师的案件,简直无异于老叟戏顽童,双方就不在一个量级上。
能够随手搜到的法律规定,远远不是律师工作的精华部分,诉讼方案的确定、兵临城下的谈判,王牌何时出手等,都需要根据对方的出招随时调整,甚至法律背后方法的运用(当然必须合法),这些没法言传的东西才是。
到了这个程度,千万别把感情和财产搅在一起,没办法,谁让婚姻法就是一部单纯界定财产的法律呢,感情那东西,没法量化,更没法用几条法律规定去界定,只能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用最少的感情投入或称情感损失,争取最大的经济利益,才是离婚案件的关键。
毕竟,能给我们安全感的,除了稳定健康的婚姻关系,也就是钱了。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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