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民政局离婚流程

   2023-12-24 https://www.dalvwang.com/爱发布970
核心提示:2021年1月1日,《民法典》施行,协议离婚的程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原来,双方自愿离婚,当天即可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非

2021年1月1日,《民法典》施行,协议离婚的程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原来,双方自愿离婚,当天即可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非常便捷。现在,哪怕双方自愿离婚,也不能当天办理离婚登记,而是要经过三十日离婚冷静期,且对所有人都一视同仁。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的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具体而言,如果男女双方想要协议离婚,可以分为三步步骤:

一、首先,男女双方协商选择婚姻登记机关:【户籍所在地】制度,【全省通办】制度、【跨省通办】制度。

1.【全省通办】制度

(1)如果男女双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浙江省内,可以任意选择浙江省内94家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如果男女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浙江省内,另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不在浙江省内,可以任意选择浙江省内94家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也可以选择另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户籍所在地】制度

如果男女双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均不在浙江省内,可以选择男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也可以选择女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3.【跨省通办】制度

如果男女双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均不在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省内,只要在这些地区办理了居住证,除了在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还可以选择在该地区办理离婚登记。

二、其次,男女双方携带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含临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者户籍证明)、居住证(如有)、结婚证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登记机关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三、最后,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男女双方携带《离婚协议书》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马上到了2021年1月1日,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民法典》就会正式生效了。

此次《民法典》的出台,在之前各个法律的基础上都做出了不少的变化,而关于婚姻,一直都是争议较多,关注较大的内容,尤其是关于协议离婚多了一个“离婚冷静期”!

不过还有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我们就会迎来《民法典》,那么在《民法典》之下,协议离婚到底是个什么流程?

大家都知道现在协议离婚的程序就是,夫妻双方只要满足条件,双方约定好离婚了,那么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基本流程大致就是:当事人出示证件;当事人填写《离婚协议书》、《申请离婚登记申明书》;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发给《离婚证》。

但是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离婚登记如今的程序是这样的:

第一步:申请

民法典出台之后,首先应该是申请,如果夫妻双方自愿离婚,达成一致了的,应该签订一份书面离婚协议,然后一起到共同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证件和证明材料:

1.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2.有效身份证件;

3.在婚姻登记机关现场填写的《离婚登记申请书》。

第二步:受理

现在离婚只要是夫妻双方达成一致,一起去民政局准备好材料,基本上都会准许离婚。但是现在夫妻双方提交了申请书之后,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会根据有关规定对当事人提交的上述的材料进行初审。

这里要注意的是,我们之前也遇到过一些当事人表示结婚证不见了,或者被撕掉了的情况,这种情况下,如果一方当事人的结婚证丢失了,该当事人应该书面声明遗失,然后工作人员会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受理离婚申请。

但是如果双方当事人的结婚证都遗失了的话,当事人应当书面声明结婚证遗失并提供加盖查档专用章的结婚登记档案复印件,工作人员可根据当事人提供的上述材料受理离婚登记申请。

经过上述这几个步骤之后,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对当事人所提交的证件和材料初审之后,确定无误之后,会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如果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当事人可以要求登记处出具《不予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告知书》,此时登记处应当出具。

大家都知道,现在如果去法院立案或者公安局报警立案,对方如果受理或者不受理都会发放一个回执单,告知你是否受理,现在这个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意思其实差不多。

受理之后就是大家讨论已久的“冷静期”啦!

第三步:离婚冷静期

由于现在离婚率太高了,一冲动就把婚离了,事后追悔莫及,所以就提出了“离婚冷静期”的想法。

有人认为现在离婚率高并不是因为冲动,反而是经过深思熟虑的,他们不再像以前一样,顾虑孩子、顾虑家庭等等,离婚在中国人看来是一件很大的事情,你选择离婚的时候,家人回来劝你,朋友会来劝你。

因为中国人常说“宁拆一座庙,不破一桩婚。”

所以离婚冷静期的出现就是希望夫妻双方能够想清楚想明白再离婚。

所以当事人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属于冷静期。

在此期间,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遗失的可不提供,但需书面说明情况),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与《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存根联)》一并存档。

推荐阅读:什么都不要离婚协议书怎么写,女方什么都不要的离婚协议书怎么写

同时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举个简单的例子就是假设8月1日申请离婚登记,按部就班,即使双方配合,最快也得9月1日才能办理离婚证(遇到法定节假日顺延)。

第四步:审查

冷静期过来你们还是想离婚,那么就来到了第四步。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限届满的日期),双方当事人应当持先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材料包括: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双方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大1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推荐阅读:四年没有同居是自动离婚吗?

准备好相关材料之后,婚姻登记机关会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条件执行和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不予办理。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办理离婚登记告知书》的,应当出具。

第五步:登记(发证)

最后经过冷静期和审核之后,登记机关予以登记之后,就会给双方发放离婚证。

这里要注意,离婚协议书一般是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各一份并自行保存,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婚姻登记员在当事人持有的两份离婚协议书上加盖“此件与存档件一致,涂改无效。xxxx婚姻登记处xxxx年xx月xx日”的长方形红色印章并填写日期。

多页离婚协议书同时在骑缝处加盖此印章,骑缝处不填写日期。当事人亲自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原件存档。

婚姻登记处在存档的离婚协议书加盖“xxx登记处存档件xxxx年xx月xx日”的长方形红色印章并填写日期。

特别提醒:

1、一般婚姻登记机关只要看双方写上财产分割无异议、或财产已分割完毕就给双方办理手续了,其实这样简单的写隐患很大的。财产分割不明确,容易造成以后的争议,因此,必须明确才好。

如果你不知道离婚协议书怎么写,或者拿不准这么写规不规范时,可以请律师代写,这个费用一般不高。

2、由于《离婚协议书》没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如一方反悔,拒不履行《离婚协议书》规定的义务,则只能诉诸法院解决。

好了,以上就是协议离婚的内容,大家还有什么问题的,可以直接评论留言咨询哦~

近日民政部发布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婚姻登记规定的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民政局协议离婚的夫妻,需要经过

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五个步骤。

届满离婚冷静期后的30日之内,双方需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逾期不领则视为撤回离婚申请。

此外,婚姻登记机关将不再受理因胁迫结婚而请求撤销的业务。

据《民法典》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我根据民政部文件内容做了一份相对精简的流程图。

也是就说以后,从开始到拿到离婚证需要双方共同到民政部门去至少三次。

第一次,准备好结婚证,身份证,一式三份的书面离婚协议,去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受理后发给《离婚登记受理回执单》,就开始进入离婚冷静期。

第二次,冷静期满后30日内双方共同申请。

第三次,双方共同领取离婚证。

注意以上流程应当本人亲自到场。

离婚冷静期这个制度是落实了,但是对应而来的问题,却还需要配套解决,

比如知乎用户猴子老湿的回答提到,

冷静期内夫妻所得财产的归属,如何来判定,这段时间婚姻关系尚未终止,另一方取得的收入是否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冷静的次数,如果一方经历了冷静期之后未共同前去申请,那下次又要冷静?

冷静期对家暴等恶劣离婚事由的适用,冷静期内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恶意增加债务的规范,等等的问题改如何规范呢?

哎,不得不感叹,比起结婚,离个婚是真的麻烦。

但是这只是针对协议离婚,也就是双方和平分手的情况,对于诉讼离婚的流程并无影响。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

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婚姻关系解除时间】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我们实务的判决中,除非有以上的法定情形,一审一般是不判决离婚的。

我就在想,法官拿着法槌,对当事人说,你们感情尚未破裂,判决不准予离婚。

这结论是怎么得出来的?人感情破没破裂自己不清楚吗?

最关键的是,这一系列的措施,这真的能降低离婚率吗?用法律的条条框框来规范感情,真的有效吗?

离婚程序简单,大家就会去离婚吗?

离婚程序复杂,该离的就不会离了吗?

以下原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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