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程:先是申请居住证,然后再申请户口。 窗口服务告知单 申请户口的材料 1。 申请入户人的入户申请书。 2。 申请入户人系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其申请行为应由其监护人办理,并应出具与监护人关系的凭证(如***判决、监护公证等)及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 申请入户人(监护人)因故无法办理申请手续的,应以书面委托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办理,并在委托书上写明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同时提供委托双方的有效身份证件。 4。 入户地房屋产权人或公房承租人或农业户户主同意接受书面意见。 5。
入户地房屋有效的《上海市房地产权证》、《上海市租用公房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等; 6。 申请入户人原由本市迁出时的全户详细户籍资料(如:户籍证明、《居民户口薄》等,应注明:姓名、户口地址、公民身份号码、单位、户口性质是农业或非农业等项目,下同); 7。
申请入户人在外省市户口所在地的全户详细户籍资料及本人《居民身份证》; 。
打电话去当时受理此案件的地方***确认要开结案证明的案件是否在***那边已经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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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结案,和***方表示要想开结案证明,对方会给出指引,或者直接去办理案件***找工作人员表示要开结案证明,对方就会帮你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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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未结案,电话里就询问***工作人员,要怎么处理***这边会给到结案证明,对方都会告知。
结案证明是可以直接去***开的,通常情况下,刑事案件在结案之后是可以让***开具结案证明的,结案的方式通常是法律文书确定内容全部执行完毕,也可以是裁定终结执行,如果双方的当事人之间达成一致意见的话也属于履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