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的立案只是立案侦查,在侦查的过程中如果事实不清或证据不足,派出所就会停止侦查。公安机关的立案侦查是国家行为,而不是私人行为,并不是私人想调解就能了事的,私人不得干预。
对于自诉刑事案件,我国刑诉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但如果是“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则不适用调解。
而对于公诉案件,撤案的决定权在检察机关手上,受害人可以就刑事附带民事部分接受调解。
没有具体的时间规定,如果是民事案件,审理期限简易程序为三个月,普通程序为六个月,简易程序如法官认为案件复杂可转为普通程序审理,时间适用普通程序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审限在普通程序刑事案件审限45天上可再延长二个月(六十天),所有案件在***作出判决前都可以进行调解。并没有规定必须调解多久才能判决,但是目前国家有政策要求,***审理案件要尽可能调解,缓解社会矛盾,因此,调解时间长一点也是正常的,否则法官会有很大压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