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对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具体规定如下 :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 人民***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批准。
人民***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对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具体规定如下: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人民***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对于可能判处***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批准?
没有具体的调解时间规定。***受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后,在正式开庭审理案件之前,可以组织被告人和被害方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可以对被告人酌情从轻处罚。调解不成的,还可以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和开庭审理后进行。但调解协议达成时间不得迟于***判决作出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