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单独提起民事诉讼一般是在六个月内宣判,而附带民事诉讼一般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在受理后二个月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三是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被告人对犯罪事实及罪名无异议的,为了取得被害人谅解,一部分被告人愿意赔偿被害人各项经济损失,争取从轻处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条件
***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
综上所述,能够单独提起民事诉讼的情况下不仅仅只是得到物质赔偿,根据上文的的一些说明,我们可以知道除了物质的赔偿外还有人身损害的赔偿,并且还包括赔偿受害者死亡的话,要得到赔偿死亡赔偿金,受害者残疾的话是要得到残疾赔偿金的,即是我们所说的精神赔偿。
最高人民***《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五条第一款规定:“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被追缴、退赔的情况,人民***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被害人向人民***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可以受理。”可见,刑法意义上的被害人尚可在刑事追缴或退赔不足时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对于被遗漏的被害人来讲,应完全可依《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之规定提起民事诉讼。题主想问的是故意伤害罪吧。区别是刑附民诉讼不收诉讼费,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缴纳诉讼费。
题主问起来附民诉讼的问题,可能是已经到了***阶段,被通知可以提附民了。
刑庭和民庭设置不一样,举证原则、诉辩理由有差异,刑庭是“代天子讨不法”,以国家专政机器惩戒,绝对的力量压制。民事诉讼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利益分配,注重当事人自治,有约定从约定。
不同律师建议你走不同的路径***,我认为可能不是律师水平有问题,可能实践中审判原则不尽相同。各地对赔偿项目、标准,各行其是,有经验的律师根据当地审判政策来给出意见的。
一般来说,民事诉讼获赔能多些,附民诉讼赔偿少些。
比如,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视侵害行为影响而定,一般可以支持一部分。附民诉讼是不赔的。各地不同在于,单独提起的民事诉讼里,有的***也是不赔,认为刑事案件已经判决,犯罪嫌疑人也付出了代价,应该与附民一样不赔精神损失费。有的***就会支持。
所以,看当地审判政策而定,选最优解。
诉讼是法定程序,要按照法律规定的赔偿项目审理。
一般说来,在侦查阶段和解出谅解书,得到赔偿会更多些。
如果性质不太严重的案件,事发后可以与对方沟通。不建议只通过民警沟通。民警可能说对方不同意调解,这不一定是当事人真实意思。有可能只是一时没转过弯来呢是吧。多做些弥补的尝试,改过自新,知错能改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