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购房入户所需材料:
1、迁移人提供书面申请(迁入地居委会盖章)
2、合法固定住房证明,房产必须是本人、配偶或子女所有(验原件)。购买商品房的,提供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自建房屋的,提供镇(街道)城建办出具的房产证明或土地使用证等有效证明材料
3、随迁人员关系证明
4、迁移人员及家庭成员户籍证明(省内人员凭身份证或户口本)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区内户口迁移
1、迁移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申请人当场填写《区内户口移居申请书;
3、房屋权属证明或公有房屋租赁使用证明等(复印件);
4、迁移人户口簿、关系证明;
5、其他相关证明。(以上相关材料均须收取原件或复印件,如收取复印件的,须先核验原件)
6、注意事项:公民的户口迁移,遵循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人户一致和整户迁移的原则,实行条件准入制。
三、购房入户
1.迁移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迁移呈批表>
3.房产证明(产权证)
4.办理社会保险交纳养老保险证明(市本级迁移人除外)
5.工作证明(与本市用工单位签订合同、工商营业执照、失业证、居住证)
6.迁移人之间关系证明(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用户人员户口本、收养证)
7.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未婚证明)
8.房屋居住证
购房入户准入条件:
1.房屋性质为住宅房,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上上年度嘉兴市城镇居民家庭人均住房面积(现为35.55平方米)
2.迁移人必须为购房所有人,夫妻、未成年人,原则主要是整户迁移
3.南湖区:原农村地区人员在本市办理居住证(一年以上)
四、高校毕业生落户
1、毕业证书复印件;
2、就业报到证复印件;
3、用人单位录(聘)用证明复印件(未落实工作的不需要);
4、户口迁移证、落户地房产证(复印件)或单位同意落入集体户证明;
5、其他相关证明。(以上相关材料均须收取原件或复印件,如收取复印件的,须先核验原件)
居民户口迁移:
1、迁入地的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准迁证》;
2、《户口迁出证明》;
3、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
学生户口迁移:
1、《录取通知书》原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户口迁出证明》;
4、转学的还需出具省教委转学批复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和学籍管理部门《转学证明》;
5、退学的需出具学籍管理部门的《退学证明》原件。
迁移户口需要的证件、资料及手续,当事人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1,带上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屋产权登记证(购房合同、原始收据)、居住证、劳动合同等证件及资料(除前两项外,其他根据迁移类型,选择交验);
2,去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同意户口迁移的证明;
3,户口接收地村(居)委会出具同意接收户口的证明;
4,带上上述证件及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迁入户口,领取户口“准迁证”;
5,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
6,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落户手续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嘉兴城乡居民医保报销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医共体基层机构:门诊报销比例为50%,住院起付标准为300;住院报销比例为80%;
其他一级医院及以下医疗机构:门诊报销比例为10%,住院起付标准为300;住院报销比例为80%;
二级医院:门诊报销比例为20%,住院起付标准为500;住院报销比例为75%;
三级医院:门诊报销比例为10%,住院起付标准为800;住院报销比例为65%;
定点药店:门诊报销比例为10%
备注:1、门诊最高补偿额800元
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报销比例为50%,未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二级(县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15%,三级(市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10%。市本级以外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费用不予支付。
濮院是指濮院镇。位于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
濮院镇,隶属于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地处桐乡市东部,东、南接秀洲区新塍镇、洪合镇、王店镇,西连梧桐街道、龙翔街道,西北、北与乌镇镇毗邻,东北仍与秀洲区新塍镇接壤,行政区域面积60.47平方千米。
唐和北宋时,为嘉兴县永乐乡地。1992年6月,濮院乡并入濮院镇。2001年10月,新生镇并入。2007年10月,乌镇镇西浜村并入。截至2020年6月,濮院镇辖7个社区、13个行政村,镇人民政府驻永乐社区广场路2号。
属于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
濮院地处长江三角洲平原腹地,沪、杭、苏中间节点位置,区内有320国道、申嘉湖高速公路、嘉湖公路、嘉桐公路、京杭大运河等交通要道。全镇总面积60平方公里,辖5个居民社区、13个行政村,总人口20万人,其中新濮院约15万人。
办理条件
一、办理户口迁入登记
二、县(市、区)外居民户口迁至本地城市
三、县(市、区)外因工作调动、人才引进迁移户口
四、无锡随军家属入户
五、购买商品房或自建房屋户口迁入
六、毕业生分配户口迁入
七、三投靠入户条件
一、办理户口迁入登记需提供材料(当场办理):
(1)户口迁移证,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准迁证;大中专毕业生凭:大中专学生毕业证书、就业报到证、用人单位录(聘)用证明、户口迁移证,普通中等学校学生在学期间因故转学、退学或者肄业的,凭市级中专主管部门或者学校的批准文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2)迁移人的身份证、被投靠人的户口本;(市、县内网上迁移的需要原迁出地户口本)
嘉兴三投靠入户材料
嘉兴各种入户材料一览
申请→提交材料→窗口受理→审批→办理
南湖公安局
地址:南湖区禾兴路552号
联系电话:82092808
秀洲区公安局
地址:秀洲区洪兴路1593号
联系电话:82721110
经济开发区公安局
地址:嘉兴市秀仁路239号
联系电话:82714040
落户办理的手续
第一步: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第二步: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第三步: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第四步: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第五步: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你的理由)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第六步: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第七步: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第八步;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嘉兴办理市内户口迁入,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也可到所辖各地的公共服务中心办理:
(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
(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3)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
(4)迁入人符合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每人交本人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已满16周岁,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每人交照片一张;
(5)因结婚迁入的要持结婚证;
(6)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
(7)迁入非直系亲属户内的,应征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