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用户同意快递员把快件放在家门口,那这种情况下快件丢失就是用户的责任。
2、其实我觉得可以站在两方面看。站在一名消费者的角度上看。这是一种极其不道德的行为,快递员去将快递送到顾客的手上这是他应该去干的事情,这是一种义务。
3、根据新的快递管理条例规定,快递员在送货时必须经过您的同意才能将快递放置在指定地点,因此,如果快递员没有征得您的同意就将快递放置在家门口,快递公司可能会承担一定的责任。
4、如果快递员想放在代收点或快递柜,那么首先要征得收件人的同意,如果收件人不同意,则必须送货上门。
5、快递不送货上门或者没征得同意就放快递柜,这种行为应该立法吗?我觉得,快递员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是应该立法的,这样可以充分保证消费者的权益 。
由于自己的一己之私,就损坏了客户的物品,这样的一个行为应该在法律上去承担责任。
要负责民事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当中第3条有明确的规定,被侵权的人可以要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如果这个包裹比较贵重,达到了5000元甚至5000元以上,那么就可以追究他的刑事责任,还要面临刑事处罚。
快递员被投诉后当场踩碎包裹,快递员被投诉后面临的后果快递员被投诉后当场踩碎包裹,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快递员首先应当向收件人致歉。并且要根据所属快递服务企业规定的赔偿标准,对所毁的包裹进行理赔。
在沟通无果之后,这名女士把这名中通快递员投诉了。中通快递员非常气愤,第2天找到了这名女士,并且当着这名女士的面踩烂了包裹,同时也表示自己配得起。这名男子有故意损坏别人财物的嫌疑。
所以对于这位快递员因为遭到投诉当着客户的面踩碎包裹这件事,个人觉得以己度人,我们都应该给予一定的谅解。至少不要去网暴或者是去纷纷职责快递员的职业道德与素质,去关注问题本身就好了。
1、快件发生丢失赔偿应主要包括应免除本次服务费用(不含保价等附加费用);对于购买保价的快件,快递服务组织按照被保价金额进行赔偿;对于没有购买保价的快件,根据《邮政法》、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规定进行赔偿。
2、法律主观:快递延误赔偿标准依据 关于快递破损的赔偿,要依据快递是否保价而定,如果保价的快递,按商品实际价值赔偿,没有保价的,按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不同快递 公司 赔偿标准不同。
3、一般快递丢了按几倍赔付 对于未保价的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是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3倍。
4、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邮政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给用户的给据邮件单据上,以足以引起用户注意的方式载明前款规定。
5、法律客观:《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 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对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对未保价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6、结果意外的事情发生了,该商家合作的快递公司的送货车在路上发生了交通事故,导致整车货物全部损毁。
1、快递员必须送货上门,否则属于违规。快递员想要把快件放在代收点或者快递柜,必须事先征得收件人的同意。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一般情况下,有向买方交付货物的义务。所以在既定规则中,快递员应该送货上门。但由于送货时大部分人可能不在家,所以需要和快递员约定一个送货地点。
3、有义务送货到楼上。根据《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投递快件(邮件),应当告知收件人当面验收。快件(邮件)外包装完好的,由收件人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