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解释如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2021年1月1日起,民事诉讼时效制度适用新的规定。其中,对于诉讼时效的起算点,规定如下:
- 当事人主张适用旧法的,以最后一次主张权利之日为起算点;
- 当事人主张适用新法的,以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算点。
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诉讼时效作了明确的规定,即一般诉讼时效为3年,特别规定的诉讼时效如有规定则按其规定。特别地,对于因人身损害索赔的诉讼,诉讼时效为2年。此外,新法典还规定了诉讼时效中的中断、续延、暂停等相关事项。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已于2014年12月18日由最高人民***审判委员会第1636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2月4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
2015年1月30日
法释〔2015〕5号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2014年12月18日最高人民***审判委员会第1636次会议通过)
目 录
一、管辖
二、回避
三、诉讼参加人
四、证据
五、期间和送达
六、调解
七、保全和先予执行
八、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九、诉讼费用
十、第一审普通程序
十一、简易程序
十二、简易程序中的小额诉讼
十三、公益诉讼
十四、第三人撤销之诉
十五、执行异议之诉
十六、第二审程序
十七、特别程序
十八、审判监督程序
十九、督促程序
二十、公示催告程序
二十一、执行程序
二十二、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二十三、附则
2012年8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根据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结合人民***民事审判和执行工作实际,制定本解释。
旧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分为以下几个部分:
一、关于管辖权的解释
1. 一审民事案件的管辖权问题
2. 管辖权抗辩问题的解释
3. 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和同级中级人民***管辖监督案件的解释
4. 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分级管理的解释
二、关于证据的解释
1. 证据的规定
2. 举证责任的规定
3. 证据收集和保全的规定
4. 鉴定、勘验、调查和取证的规定
5. 听证的规定
三、关于诉讼程序的解释
1. 民事诉讼程序的规定
2. 申请保全、先予执行和预先财产保全的规定
3. 留置和财产保全的规定
4. 公示催告、公告传唤和强制执行的规定
5. 并案审理和分案审理的规定
6. 调解的规定
四、关于执行程序的解释
1. 民事执行程序的规定
2. 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的规定
3. 拍卖的规定
4. 强制清算、破产和重整的规定
以上是旧民事诉讼法的官方解释,其中详细规定了民事诉讼中的各个方面,包括管辖权、证据、诉讼程序和执行程序等内容,并对法律执行中的很多实际问题进行规定和解释,对于正常办理民事诉讼案件是非常有指导作用的。
最高***关于民事诉讼法解释意见第403条规定, 人民***审理再审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但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有特殊情况或者双方当事人已经通过其他方式充分表达意见,且书面同意不开庭审理的除外。 根据上述规定,只要***决定再审的案件,一般应当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