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诉法规定了反诉的程序和要求:
一、反诉是被告在原告提起诉讼后,向原告提出的与原告***的主张有关的独立诉讼请求。被告的反诉请求必须与原告的诉讼请求有实质的联系,否则不予受理。
二、被告在答辩期间或者第一次开庭前向***提出反诉,经***认可,可以作为本案的一部分,在同一审理以至终局判决中处理。
三、 被告提出反诉的,应当提交书面***状,并按照原告的程序提出证据。
四、原告对被告的反诉有权提出答辩,进行辩论,但不得影响原来诉讼的审理。
五、 ***在审理被告的反诉时,应当从事实和法律两方面进行审查和判断,做出独立的裁判,判决有法律效力。
六、 被告的反诉请求被驳回后,不妨碍原来诉讼的审理。但是,被告的反诉被接受后,如未涉及第三人的权益,原来的诉讼请求也应当视为被反诉请求包括。如果涉及第三人的权益,可以维持或者变更原来诉讼的判决。
七、 被告的反诉与原来的诉讼请求可以一并判决,但也可以分别作出判断。
总之,民诉法对反诉提出了明确的程序要求和审理标准,被告必须遵守相关规定,并提交书面***状及证据,***会独立审查和判断,做出有法律效力的判决。
1. 民诉法规定了反诉的情形和程序。
2. 反诉是指被告在原告***后,以原告的权利义务关系为由,向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
反诉的条件是:与原告的诉讼请求有直接关系;原告的诉讼请求尚未审理完毕;反诉请求不超过原告诉讼请求的金额;反诉请求不属于另行***的范围。
反诉的程序是:被告应当在答辩期限内提出反诉;原告可以在答辩期限内提出答辩,也可以在开庭前提出反诉答辩状;法庭应当在一审判决中一并处理原告诉讼请求和被告反诉请求。
3. 反诉是民事诉讼中的一种特殊程序,可以有效解决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但是被告提出反诉的条件和程序需要严格遵守。
1、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2、委托他?代为诉讼,必须向?民***提交由委托?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的特别授权。
3、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
4、原告经传票传唤,?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成立反诉须具备下列条件:
1、反诉必须以本诉为前提。
2、反诉必须在本诉提起以后,人民***宣告裁判前或者调解书送达前提出。
3、反诉同本诉必须属于同一个人民***管辖。
4、反诉与本诉必须有实质牵连,即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或者诉讼理由基于同一事实或者同一法律关系,才能提起反诉。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
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