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先看两者定义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也就是民事主体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是作为民事主体进行民事活动的前提条件。如法律规定,国家保护公民的财产所有权,则每一个公民都享有行使财产所有权的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的含义简称“行为能力”。能够以自己的行为依法 民事行为能力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从而使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资格。
二、看两者联系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都是资格。民事权利能力是民事行为能力的前提。没有民事权利能力,就没有民事行为能力。
三、看两者区别 A、民事权利能力自公民出生时就有,而民事行为能力则与公民的年龄和智力状况直接相关,只有达到一定年龄、智力状态正常的公民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B、法律对民事权利能力的规定具有统一性,而法律根据不同年龄和智力状态赋予公民不同的民事行为能力。
四、看历史渊源民事权利能力,源自罗马奴隶时代。奴隶与普通人在法律上的区别比较大。奴隶没有民事权利能力,也就是说,在当时的法律下,奴隶只是“会说话的动物”。现在没有奴隶了,但是民事权利能力这个重要的概念留存了下来。你可以这么理解,是人,就有民事权利能力,不是人(猪、牛)就没有权利能力。因此,民事权利能力是民事行为能力的前提。只有主体是人,才谈得上民事行为资格,进而,在一定的条件下,才能谈得上民事行为能力。
1、我国将民事行为能力分为三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没有部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划分。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又称部分民事行为能力或不完全行为能力。是指可以独立进行一些民事活动但不能独立进行全部民事活动的资格。 2、《民法通则》 第十一条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十二条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第十三条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第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