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构建简案快审的速裁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关于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若干意见》《最高人民***关于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和调解速裁操作规程(试行)》及其他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适用速裁程序应当遵循科学分流、调裁一体、简案快审的工作原则。
第三条 下列案件应当适用速裁程序:
(一)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案件;
(二)不予受理、驳回***、准予撤诉等程序性案件;
(三)适用实现担 保物权、督促程序、小额诉讼等程序的案件;等等
一、速裁法庭成立目的、宗旨
为充分发挥民事简易程序效能,提高简易案件审判效率,为诉讼当事人提供最大便利及提供最具效力之***解决方式。
二、速裁法庭的收案范围
1、当事人双方到庭请求即时解决***的案件。
2、当事人对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无争议的离婚案件。
3、当事人争议不大的离婚、赡养、抚养、扶养案件。
4、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债务案件。
5、事实清楚,争议不大且被告不需公告送达的银行借贷及其他经济合同***案件。
6、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房地产案件。
7、当事人无争议的其他各类民事、经济诉讼案件。
三、速裁法庭审理案件的流程
1、来源:由立案法官或法官助理将符合速裁条件的案件直接移送速裁法庭处理。
2、审理案件的流程:
(1)对双方当事人均到庭的案件,当日开庭审理,当日结案。
(2)对一方要求速裁法庭处理的案件,速裁法庭审查后,认为案件事实清楚的,遂以电话方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如对方当事人同意放弃十五日答辩期的,则由速裁法庭在三个工作日内开庭审理。
(3)对不需要公告送达的银行借贷案件,在对方当事人要求十五日答辩期的情况下,由速裁法庭排期开庭审理,在十八个工作日内结案。
3、案件的处理结果
(1)对双方当事人均到庭且无争议的案件,当日审理,当日结案。
(2)对双方争议不大,案件事实简单、清楚且被告同意放弃十五日答辩期的案件,由速裁法庭在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判决。
(3)对双方争议较大,案件事实复杂或被告不同意放弃十五日答辩期的非银行案件则在三日内移送立案法官或法官助理。
(4)对排期开庭的银行借贷案件,由速裁法庭作出判决。
4、速裁法庭结案的方式主要以调解为主。
关于这个问题,速裁庭案件管理办法是指对速裁庭案件进行管理和处理的规定。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案件立案:规定了速裁庭案件的受理条件和程序,包括申请材料的提交和审查,案件受理的时间限制等。
2. 审理程序:明确了速裁庭案件的审理程序,包括开庭时间和地点的确定,当事人出庭的规定,证据的收集和审查等。
3. 裁判文书:规定了速裁庭案件的裁判文书的形式和内容,包括判决书、裁定书等。
4. 权利保障: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包括当事人的知情权、申辩权和辩护权等。
5. 速裁庭员要求:规定了速裁庭员的资格要求和职责,包括速裁庭员的选拔和任命程序,以及速裁庭员的职责和义务等。
6. 申诉和复议:规定了当事人对速裁庭案件裁判结果的申诉和复议程序,包括申诉和复议的时限和受理条件等。
7. 监督管理:明确了速裁庭案件的监督管理机制,包括对速裁庭工作的监督和评估,以及对速裁庭员的考核和奖惩等。
以上是对速裁庭案件管理办法的一般介绍,具体内容可能因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法律规定而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