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禁止令的适用(民诉法禁止反言规定的法条?)

   2023-12-27 https://www.dalvwang.com/爱发布960
核心提示: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规定,民事诉讼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而禁止反言规则就是基于诚实信用原则而衍生出的子规则,如当事人在一

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规定,民事诉讼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而禁止反言规则就是基于诚实信用原则而衍生出的子规则,如当事人在一审阶段以合同有效为由提出相应抗辩,在二审阶段再以合同具有可撤销事由提出抗辩的,基于禁反言规则,对其二审新提出的合同具有可撤销事由的抗辩,人民***不予支持。当事人在一审阶段未提出合同具有可撤销事由的抗辩,而在二审阶段提出的,考虑到合同效力问题是合同***的前提性问题,人民***仍应就合同是否具有可撤销事由以及撤销权是否已过存续期间进行审查。

禁止反言从字面上理解就是禁止违反先前的言论。在法律原则上它指人们在进行民事活动、民事诉讼等行为时,在表示出相应的言词后,要对自己的言词负责,不得为己利而作出否定先前言词的言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三条 民事诉讼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

作为公民,“法无明文禁止即可为”,也就是说,法律没有强制性规定和明确禁止的任何事,均可以做。“法无明文禁止即可为”意味着民事主体在不违背强制性法律规则和法律不禁止的条件下,可自愿选择满足或有利于自身利益的行为。

  当然,法律有了强制性规定和明令禁止的事,就不能做,否则就违法甚至涉嫌犯罪。如赡养老人,抚养子女,欠债还钱等等,法律均有强制性规定,必须做;同时,法律还规定了不容许做的行为,比如***,***等等,就不能做,否则涉嫌犯罪。

一、严格依法履行行政管理职责,禁止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款指标和滥用执法手段搞“创收”。

二、严格经济、财产犯罪案件立案标准,准确区分罪与非罪、违法与犯罪、经济***与***,禁止以刑事手段插手干预经济***、民事***。

三、严格区分违法犯罪所得、合法财产和其他涉案财物,禁 ,止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禁止以划转、转账、上缴财政或者其他方式变相扣押,禁止以刑事冻结措施冻结违法行为人的账户。

四、严格涉案财物管理和依法处理,禁止办案人员自行保管涉案财物和在诉讼程序终结之前违规违法处置涉案财物。

五、严格采取羁押性强制措施的合法性、必要性审查,禁止以上网追逃、限制人身自由相要挟,迫使当事人“主动退赃退赔”、“认罪认罚”或者达成“和解”协议结案。

六、严格履行异地办案协作手续,落实归口接收、审核要求,健全案件管辖、定性处理等争议解决机制,禁止违规违法争抢有罚没收益的案件管辖权。

七、严格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和进行行政处罚,禁止以罚代刑、以罚代拘、降格处理和一律顶格罚款。

违反上述规定的,对责任人及其所属公安机关予以通报批评,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造成恶劣影响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责任人采取停止执行职务或者禁闭措施,依规依纪依法从严追究有关人员的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 建立公正的执法标准:制定公正、透明、客观的执法标准,确保执法行为不受私人利益的影响。

2. 增强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加强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提高他们的道德水平和职业素养,确保他们能够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

3. 制定严格的执法规则:建立严格的执法规则和程序,确保执法行为不会侵犯被执法对象的合法权益。

4. 增加执法的透明度:加强执法的公开和透明度,让公众了解执法的过程和结果,提高执法的公信力和可信度。

5. 完善监督机制: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对执法行为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纠正执法中的不当行为。

6. 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水平和执法技能,让他们能够更好地履行职责。

7. 增加社会参与:加强社会参与,让公众能够参与到执法中来,监督执法行为,提高执法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禁止逐利性执法是指政府机构在执行职责时不能以谋求私利为目的,必须严格按照法律和程序规定行使权力。以下是禁止逐利性执法的七项措施:

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不得从事营利性活动的规定,禁止利用职务之便为个人谋取私利。

严格规范政府采购、招标等过程,防止利益输送和***行为。

建立健全职务犯罪预防机制,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和监察。

加强公职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职业道德建设,增强其法律意识和廉洁意识。

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强政务公开,让公众监督政府行为,防止逐利性执法。

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强化审查和制约机制,防止行政权力滥用和逐利性执法。

建立完善的举报制度,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有功举报人给予奖励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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