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案,一审结案时间最长不超过六个月,二审结案时间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规定人民***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答:民事案件一般最长六个月。按着法律规定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为六个月,一般在六个月内结案,超过六个月不结案,超审限是违法的。
法官都会科学安排在六个月内开完庭,查明案件事实,合议庭研究后下达判决书,结束夲案审理,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公安机关接受涉嫌***线索的报案、控告、举报、自动投案后,应当立即进行审查,并在七日以内决定是否立案;重大、疑难、复杂线索,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以延长至三十日;特别重大、疑难、复杂或者跨区域性的线索,经上一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以再延长三十日。
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或者书面通知立案的,应当在指定期限以内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通知立案的,应当在十五日以内立案侦查。
新《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人民***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对于可能判处***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批准。
1.
精神鉴定(刑诉法第149条) 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
2.
延期审理(刑诉法第204条)
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
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
3.
中止审理:(刑诉法第206条)
根据《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七条的规定,立案的期限包括两种时限:
1、一般情况下,7个工作日。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投诉、申诉、举报和其他机关移送、上级机关交办的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核查,并决定是否立案。
2、特殊情况下,15个工作日内。即在线索材料所涉及的情况复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难以在7日内确定是否立案的情况下,可以延长至15个工作日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这是一般的行政处罚案件立案期限,特殊的行政处罚案件请咨询相关行政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