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刑事自诉案件,如果当事人没有控诉被告,还是按照民事案件审理民事请求;如果原告想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并提出诉讼请求,可以将案件移送刑事庭审理;
如果是公诉案件,人民***在审理民事案件中,发现案件实体内容有涉嫌刑事犯罪的情况时,***应裁定中止审理,并将发现的情况或线索及时移送具有侦查权的侦查机关。
关于审理民事***案件中涉及刑事犯罪若干程序问题的处理意见,正在审理的民事案件,人民***发现案件的全部或部分事实涉嫌刑事犯罪
先刑事后民事有何法律规定先刑后民指在民事诉讼活动中,发现涉嫌刑事犯罪时,应当在侦查机关对涉嫌刑事犯罪的事实查清后,由***先对刑事犯罪进行审理,再就涉及的民事责任进行审理,或者由***在审理刑事犯罪的同时,附带审理民事责任部分。在此之前不应当单独就其中的民事责任进行审理判决。
明刑交叉案件中,刑事裁判认定的事实一般,对于后行的民事诉讼具有预决效力,但是先行刑事案件中无罪的事实认定,则需要区分具体情况形式,裁判认定无罪,并不一定导致民事案件必然认定侵权行为或违约行为不存在相关行为是否存在,还需结合证据进行判定和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全文
第一编 总则
第一章 任务、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第二章 管辖
第一节 级别管辖
第二节 地域管辖
第三节 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
第三章 审判组织
第四章 回避
第五章 诉讼参加人
第一节 当 事 人
第二节 诉讼代理人
第六章 证据
第七章 期间、送达
第一节 期间
第二节 送达
第八章 调解
第九章 保全和先予执行
第十章 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第十一章 诉讼费用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一节 ***和受理
第二节 审理前的准备
第三节 开庭审理
第四节 诉讼中止和终结
第五节 判决和裁定
第十三章 简易程序
第十四章 第二审程序
第十五章 特别程序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选民资格案件
第三节 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
第四节 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
第五节 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第六节 确认调解协议案件
第七节 实现担保物权案件
第十六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十七章 督促程序
第十八章 公示催告程序
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十九章 一般规定
第二十章 执行的申请和移送
第二十一章 执行措施
第二十二章 执行中止和终结
第四编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第二十三章 一般原则
第二十四章 管辖
第二十五章 送达、期间
第二十六章 仲裁
第二十七章 司法协助
民事诉讼是***经过审判,依法做出判决 和解是民事诉讼当事人约定互相让步或者一方让步,以解决双方的争执的活动。
亦称和息。和解是当事人之间自愿协商,达成协议,没有第三者参加; 调解是在第三者(可能是群众或者群众组织,也可能是人民***)主持下成立的。仲裁也是 解决民事争议的方式之一。仲裁指争议双方在争议发生前或争议发生后达成协议,自愿将争议交给第三者作出裁决,双方有义务执行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仲裁机构和***不同。***行使国家所赋予的审判权,向******不需要双方当事人在诉讼前达成协议,只要一方当事人向有审判管辖权的******,经***受理后,另一方必须应诉。仲裁机构通常是民间团体的性质,其受理案件的管辖权来自双方协议,没有协议就无权受理。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宪法为根据,结合我国民事审判工作的经验和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民事案件,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13条:
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应当执行。
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五)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受贿,***,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
裁定书应当送达双方当事人和仲裁机构。
仲裁裁决被人民***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三条
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但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案件,可以不中止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宪法为根据,结合我国民事审判工作的经验和实际情况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人民***再审时,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法庭。
这一规定是民事诉讼审判监督程序中,有关人民检察院抗诉案件在再审时,一个程序性的规定。这一规定要求,凡因检察院抗诉引起的再审案件,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法庭。
意思是除了侵权责任***还有其他的民事***。
根据最高人民***发布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以民法理论对民事法律关系的分类为基础,以法律关系的内容即民事权利类型来编排体系,结合现行立法及审判实践,将案由的编排体系划分为一级案由、二级案由、三级案由和四级案由。
其中一级案由包括: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物权***,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知识产权与竞争***,劳动争议与人事争议,海事海商***,与公司、证券、保险、票据等有关的民事***,侵权责任***,适用特殊程序案件案由,共十大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