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
(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
(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
(四)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五)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六)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
无效民事行为的概念
无效民事行为指欠缺法律行为根本生效要件,自始、确定和当然不发生行为人意思之预期效力的民事行为。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无效的民事行为有哪些?
1、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2、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3、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
4、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5、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
无效民事行为的效力
1、自始无效。行为自始即无效力,这与行为经过法律程序确认无效后归为无效不同。
2、当然无效。即无效民事行为,无需任何人主张,也不待***或仲裁机构宣告,即无效。当事双方对行为的效力有争议的时候可以向***提***讼。通过法律途径确认该行为无效时,视为该行为自始无效。
3、意思无效。无效民事行为之无效,是指当事人意思不发生效力,而不是说没有任何法律效力。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无效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时便没有法律效力。部分无效的民事行为,无效部分不影响其它部分的效力,其它部分仍为有效。当一个民事行为被确认无效后,行为人因该行为所取得的财产,应该返还给无过错一方。过错方应该对损失承担责任,但如果双方都有过错的,应该按照过错比例承担对应责任。如果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利益的,应该对双方所获得的利益进行追缴。包括双方已取得和按约定应取得的财产。
参考文献:
刘玉民《浅谈民法总则法律行为效力制度立法建议》载
《法制博览》?2018年9
月1日刘殿葵《论民法中的抗辩权及其行使》
?来源:学位论文数据库 2000年1
月@知识库
关于这个问题,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能够独立行使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以下是鉴定有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方法:
1. 年龄:未满18周岁的人,被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2. 精神状态:精神病患者、智力低下者等可能被认为无民事行为能力。
3. 司法判决:在一些情况下,司法机关会根据被鉴定人的情况做出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判决。
4. 医学鉴定:通过医学鉴定来确定被鉴定人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总之,鉴定有无民事行为能力需要综合考虑被鉴定人的年龄、精神状态、司法判决和医学鉴定等方面的因素。
您好!
鉴定民事行为能力可从以下几方面进行:一是年龄,根据《民法典》规定,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满18周岁的人受到限制。二是精神状态,如患精神疾病等影响正常意识的状态,可能被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三是协助能力,如果个人因病或残疾等原因需由其他人协助行动时,需合法让代理人协助其代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四是司法鉴定,如遇***争议,可委托有关部门进行司法鉴定。
总之,从以上几个方面入手,可比较全面地鉴定一个人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答:鉴定有无民事行为能力是根据其年龄进行判断,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特别程序与传统的民事诉讼程序不同,适用这类程序的案件中没有原被告,双方之间没有民事权益冲突,设置这一程序的目的是为了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进行保护、监督、管理,保障交易安全和社会秩序。
认定公民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后,根据法律规定,其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可为其指定监护人,由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代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
答案是:第四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附条件和附期限
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第一百五十九条 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经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第一百六十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