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通则》第十一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合法中国公民是18周岁。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公民能够通过自己的独立行为进行任何民事活动。 年满18周岁且精神健康的公民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考虑到我国九年义务教育制度的现状,年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公民,若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也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13岁的孩子属于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根据民法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民法典属于民法,没有刑事责任的规定。刑事责任由刑法规定,刑法2020年前规定13周岁不负刑事责任,但是2021年新的刑法修正案,犯故人***、放火等罪的,可以负刑事责任。
具有不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称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民法通则》第12条中规定,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第13条规定,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以上两类自然人的能力内容既然说是“限制”,就意味着这种行为能力上不完全,其存在的限制是:可以独立实施的行为必须是对于他们的生活来说是必要的,除此之外不具有行为能力,但是纯粹的受利益、不用负担义务而且不损害他人的行为不受限制。比如接受奖励、赠与和报酬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能够独立实施的行为还必须是他们对于行为的标的价值能够理解,并可以想象得到行为做出后将会带来的后果。因此《民法通则》中规定,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在上述范围之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相识是法律行为的,“有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在民法上没有半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我国民法明确规定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这种区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一个是跟年龄有关系,还有一个是和他们的认知能力有关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能进行与他们的认知能力有关系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应该由他们的法定代理人来进行代理。
界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首要标准是年龄,因为一个人的年龄与他的智力发育程度和精神发育是否健全有直接联系。
近代民法已经知道了划分成年人与未成年人年龄界限的伟大意义。
一般来说,各个国家的未成年人的发育成熟年龄上基本相同,未必有什么差距,但是 各个国家的民法仍然按不同的年龄来划分成年人与未成年人。这是跟各国的历史传统、宗教信仰、经济和文化的发展相联系的。就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年龄而言,大多数国家界定为18周岁以下,也有的国家规定为20或21周岁以下。
从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可以看出,自然人的行为能力是其独立做有效之法律行为的资格,这种资格的取得,主要是由自然人的认知能力决定的,而年龄是自然人获得认知能力的最基本条件。“盖人的思虑智慧因年龄而异,与年俱进,可作为意思能力是否健全的标准。”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下限拟改为八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