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定书和判决书的区别主要有以下三点:
(一)解决的问题的性质不同。 民事裁定书解决有关诉讼程序方面的问题; 民事判决书解决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即实体的问题。
(二)内容和格式不同。 民事裁定书的内容比较简单,一般不要求具体叙述案件的事实,在格式上也不要求有事实和理由的区分; 民事判决书的内容则相对比较复杂,一般要求全面地分别叙述案件的事实和理由,在格式上也要求把事实和理由分开书写。
(三)关于上诉的规定不同。 民事裁定除法律明文规定准许当事人上诉的以外,一般不准许上诉,裁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民事判决除法律明文规定一审终审的以外,一般都准许上诉,在上诉期内,民事判决书虽已送达,但还没有发生法律效力。 此外,民事裁定与民事判决的上诉期限也不同,民事裁定为十日,民事判决为十五日。
两者的区别还是很大的,判决书是由人民***下达,具有法律效应,是必须遵守执行的,裁定书一般都是仲裁处出具的,它是具有社会约束性质的文书,双方中的一方如果不服裁决,可以向人民***提***讼,走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