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利的一面是,可以完全委托律师办理,自己基本不用操心,在全权委托律师的情况下民事诉讼案件当事人本人也可以不用出庭,律师可以全权代理当事人办妥全部诉讼事宜,当事只等最终结果即可,但是全权委托律师对当事人风险也很大,如某遇上不良律师,恶意损害当事人利益损失就大了,所以除非非常信任之人,最好一般委托即可。
您好!司法所属于行政单位,不具有有偿代理诉讼的职能,收费代理没有法律依据;实践中,司法局对司法所工作人员有偿代理诉讼的,一般作为违规行为予以处理。以下条文供参考。谢谢!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否则,他人无权代理诉讼。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法条链接,《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不一定。除了案件当事人以及审判人员,书记员,旁听人员,证人,鉴定人以外,其他人员作为诉讼代理人出席法庭的,需要向***提交案件当事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如果没有委托书,他人无法作为诉讼代理人出庭,只能作为证人或者旁听人员出庭。
肯定需要的。
除非你母亲现在是无行为能力人,不能客观的表达自己的意思。因为你们即使是母子关系,但从法律上讲还是两个个体公民的关系。你妈妈需要通过授权才能够把原本属于她的权利委托给你行使。格式很简单,只需要说明谁赋予谁什么权利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