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后还可以提交新的证据。
《最高人民***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一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新的证据”,是指以下情形: (一)一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经人民***准许,在延长的期限内仍无法提供的证据。
(二)二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
《最高人民***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在一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一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
可以向***提交新的证据。一审***对案件进行开庭审理后,原告或者被告如果有新的证据需要提交,可以在***作出判决前向***提交。然后由***决定恢复法庭调查。由原告或者被告对新提交的证据进行质证,***在查明案件事实基础上作出判决。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
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需要在法庭出示的,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
”以及《最高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九条“对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进行质证时 当事人有权要求出示证据的原件或者原物。
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除外: (一)出示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并经人民***准许出示***件或者***品的; (二)原件或者原物已不存在,但有证据证明***件、***品与原件或原物一致的。
”之规定,录音属于视听资料,当事人有权要求在法庭上出示原件,并当庭互相质证。
因录音需要播放后才能知道内容,故当事人有要求的,需要当庭播放后由双方进行质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