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需要开多次庭
2. 因为民事诉讼合同***案通常需要进行多次庭审,以便双方当事人能够充分陈述自己的观点、提供证据,并进行辩论。
此外,庭审过程中可能还需要进行调解、听取专家意见等环节,因此需要开多次庭。
3. 在民事诉讼合同***案中,庭审是解决***的重要环节,通过多次庭审可以确保案件得到充分审理和公正裁决。
此外,庭审过程中的辩论和证据交换也有助于当事人更好地了解对方的主张和证据,从而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因此,开多次庭对于解决民事诉讼合同***案非常必要。
合同***案件一般开庭一次,若是案情复杂的,可能会开庭二至三次,法律对此并没有强制性的规定。若是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批准。
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我国实行的是两审终审制,也就是对于同一案件,通常经由一审和二审就终局了。一般情况下,一个案件单独一审只开一次庭即可定案。开庭审理的时间长短或者天数根据具体案件而不同。
当在第一次开庭时出现应当中止审理的情形时,就同一案件就会开两次庭。但无论如何***都会控制开庭的次数,每个案件都会在庭审前做好准备,争取一次开庭审理完毕。
法律对民事诉讼案件开几次庭并没有相关的规定,只要案件审理需要,***可以开庭数次,法律只对审限有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十条规定,人民***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两审终审制度。所谓两审终审制度是指某一案件经过两级人民***审判后即告终结的制度。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批准。《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扩展资料:
一审开庭时出现中止审理的情形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