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败诉上诉,二审诉讼费用是按照上诉请求计算。如果一审判决赔偿10万元,上诉人认为不该赔偿一分钱,就应当按照10万元交纳上诉费。如果上诉人认为只该赔偿8万元,可以按照2万元交纳上诉费。《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零二条 原告、被告、第三人分别上诉的,按照上诉请求分别预交二审案件受理费。
不需要。庭外和解,最好同时就撤诉和费用承担一并同对方协商确认。诉讼费根据案情和诉讼标的,也就是诉讼金额的多少才能决定,具体见: 人民***诉讼费收费标准 (2007年4月1日起执行) 财产案件标的额收费标准 10000元以下的50元 10万元以下的标的额×2.5%-200元 20万元以下的标的额×2.0%+300元 50万元以下的标的额×1.5%+1300元 100万元以下的标的额×1.0%+3800元 200万元以下的标的额×0.9%+4800元 500万元以下的标的额×0.8%+6800元 1000万元以下的标的额×0.7%+11800元 2000万元以下的标的额×0.6%+21800元 2000万元以上的标的额×0.5%+41800元 非财产案件 1、离婚案件50-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 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100-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 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50-100元 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500-1000元 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劳动争议案件10元每件 行政案件 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100元每件 2.其他行政案件50元每件 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