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有所误解了。
任何一个执行法官都希望自己承办的案件能尽快了结。但在现实中,执行一直就是一个老大难的问题,本案,最大的可能就是执行法官根本找不到对方的财产,否则,可以立即予以查封、冻结、扣押。如果本方有这方面的财产线索的,可以提供给执行法官。如果是执行法官故意拖延的,可以申请上一级***执行。法条链接:〈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