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中两个禁反言(民诉法禁止反言规定的法条?)

   2023-12-27 https://www.dalvwang.com/爱发布1280
核心提示: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规定,民事诉讼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而禁止反言规则就是基于诚实信用原则而衍生出的子规则,如当事人在一

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规定,民事诉讼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而禁止反言规则就是基于诚实信用原则而衍生出的子规则,如当事人在一审阶段以合同有效为由提出相应抗辩,在二审阶段再以合同具有可撤销事由提出抗辩的,基于禁反言规则,对其二审新提出的合同具有可撤销事由的抗辩,人民***不予支持。当事人在一审阶段未提出合同具有可撤销事由的抗辩,而在二审阶段提出的,考虑到合同效力问题是合同***的前提性问题,人民***仍应就合同是否具有可撤销事由以及撤销权是否已过存续期间进行审查。

禁止反言从字面上理解就是禁止违反先前的言论。在法律原则上它指人们在进行民事活动、民事诉讼等行为时,在表示出相应的言词后,要对自己的言词负责,不得为己利而作出否定先前言词的言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三条 民事诉讼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

禁止反言原则指的是若一当事人因另一当事人之陈述产生依赖,则另一当事人不得否定其先前的陈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九条 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

1、最大诚信原则: 最大诚信的含义是指当事人真诚地向对方充分而准确的告知有关保险的所有重要事实,不允许存在任何虚伪、欺瞒、隐瞒行为。

2、而且不仅在保险合同订立时要遵守此项原则,在整个合同有效期内和履行合同过程中也都要求当事人间具有“最大诚信”。

3、 最大诚信原则的含义可表述为:保险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及合同有效期内,应依法向对方提供足以影响对方做出订约与履约决定的全部实质性重要事实,同时绝对信守合同订立地约定与承诺。

4、否则,受到损害的一方,按民事立法规定可以此为由宣布合同无效,或解除合同,或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责任,甚至对因此受到的损害还可以要求对方予以赔偿。

5、 最大诚信原则的实行 为了使最大诚信原则得以贯彻和实行,保险合同及有关法律对投保人与被保险人规定了告知与保证的义务;对保险人有弃权和禁止反言的规定。

6、 告知 告知是指在订立保险合同过程中,投保人对已知和应知的与保险标的及其风险程度有关的实质性重要事项如实向保险人所做的口头或书面陈述。

7、由于保险标的种类繁多,告知的内容各有不同,范围极其广泛,在保险业发展过程中产生了两种告知方式: (1)无限告知。

8、要求投保人将已知和应知的所有情况尽量告知保险人,不得保留。

9、 (2)询问告知,即有限告知,指如实填报保险单证上的有关项目与补充回答相结合。

10、 2、保证 保证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在保险期限内的特定事项作为或不作为向保险人所做的担保或承诺。

11、保证分为明示保证和默示保证。

12、 (1)明示保证 是以书面形式载明于保险合同中,以“被保险人义务”条款表达的一类保证事项。

13、 (2)默示保证 是指虽未以条款形式列明,但是按照行业或国际惯例、有关法规以及社会公认的准则,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应该作为或不作为的事项。

14、 3、弃权与禁止反言 弃权是指合同一方出于某种目的以明示或默示表示放弃其在保险合同可以主张的某种权利;禁止反言是指放弃权利的一方日后不得再向对方重新主张这种权利。

二审能否推翻一审判决,主要是看一审判决事实认定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

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交原审人民***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

第二审程序是指由于民事诉讼的当事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生效的第一审裁判而在法定期间内向上—级人民***提起上诉而引起的诉讼程序,是第二审级的人民***审理上诉案件所适用的程序。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89条至191条的规定,第二审***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进行审理后,应按先列情形分别作出处理:

1、原判决认定事实正确,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抗诉,维持原判。

2、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第二审***应当撤销原判,重新判决,并在判决中阐明改判的根据和理由。

3、原判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由二审***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重新审判。

4、发现一审***有下列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重新审判:

(1)违反法律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

(2)违反回避制度的。

(3)剥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

(4)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

(5)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第二审程序是指由于民事诉讼的当事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生效的第一审裁判而在法定期间内向上—级人民***提起上诉而引起的诉讼程序,是第二审级的人民***审理上诉案件所适用的程序。

出现一种,就很可能改判,当然上诉人要举证证明(否则没戏,就维持原判了):

1、关键事实出现严重错误

关键事实就是对案件走向、案件结果有巨大影响甚至能左右的事实,而且要是严重错误,比如合同的签名不是你签的,录音里承认借款事实的那个人不是你、你不是保证人等。而一般的事实错误,不足以使二院改判,比如地址写错了、时间写错了等,就是那种不影响案件结果的事实。

2、法律适用出现严重错误

事实清楚了,但一审***没有适用配套的法律。比如应该用民法典,却用了从前的合同法;应该用法律,却用了下位法的行政法规;应该用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司法解释,而用了买卖合同的司法解释。当然,如果严重的事实错误,肯定适用的法律也错了。

3、诉讼程序出现严重错误

需要到达违法剥夺公民的诉讼权利的程度,比如开庭传票都没送达被告,被告都不知道自己被人告了,结果没来开庭;鉴定的材料,有一方都没质证,最后***又根据这个鉴定意见裁判案件了;剥夺了一方的庭审的举证或质证的权利。当然,如果二审对一审的程序违法进行了纠正,这一方当事人又同意二审直接裁判的,二审***可以直接进行裁判。

可以推翻一审说的话,原告和被告如果对一审判决不服,双方都可以上诉!如果一审判决有出入较大,二审完全可以发回重审!如果被告感觉一审判决太重,可以提起上诉,一般情况是上诉不加刑!被告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做好充足的准备,等待二审的开庭!

当事人在第一审程序中实施的诉讼行为,在第二审程序中对该当事人仍具有拘束力。

《民诉法解释》第342条:当事人在第一审程序中实施的诉讼行为,在第二审程序中对该当事人仍具有拘束力。当事人推翻其在第一审程序中实施的诉讼行为时,人民***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理由不成立的,不予支持。

根据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及相关政策要求,一方当事人在***审理中,但是如果自认的事实是对己不利的,可以反悔一审时原告己经自认的事实,二审时不可以反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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