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一共有四级,即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高级人民***和最高人民***。以北京为例,北京辖区内同时存在四级人民***。
1、最高人民***
这是全国最高审判机关,位于北京市东城区。最高院对民事诉讼一审的管辖权,法律规定了两种情况:
其一,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其二,认为应当由本院管辖的案件(有且仅有最高人民***有权审理自己认为应当由自己管辖的案件)。实际上,由最高人民***管辖的一审案件条件极其严苛,建国至今,只在刑事一审案件中审判过四人帮一案,而民事一审案件最高院没有审理过一起。原因在于,如果最高审理第一审案件,则没有上级***对该案件进行二审。
2、高级人民***,高级人民***审理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3、中级人民***
由中级人民***管辖的一审案件包括:重大涉外案件;本辖区有重大影响案件;最高人民***确定由中级人民***管辖的案件(海事、海商、公益诉讼、专利***等和与仲裁相关的案件)。在北京,中级人民***有第一中级人民***、第二中级人民***、第三中级人民***、第四中级人民***(铁中院)和知识产权***(我国在北京、上海、广州三个城市设立知识产权***,其级别相当于中级人民***)。
4、基层人民***
原则上第一审民事案件都由基层人民***管辖。北京的基层人民***为各区***,即东城区人民***、朝阳区人民***等。
一般情形下,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法条链接:《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辖区的,各该人民***都有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