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书 委托人:
受托人: 委托人诉XXXX***一案现委托XX作为委托人的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
委托权限:
委托人: 年月日 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九条 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1、被告亲人,只能是近亲属,而不是所有的亲人。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2、民事诉讼中近亲属的范围: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中第12条规定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3、授权委托书(全权代理) 委托人:XXX,身份证号码:XXXX;住址:XXXX;联系电话:XXXX; 受托人:XXX,身份证号码:XXXX;住址:XXXX;联系电话:XXXX; 受托人XXX系本人之亲属(具体说明是什么关系),现委托XXX在本人与XXX因XXXX***一案中,作为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 代理权限为:代为陈述事实,参加辩论,代为承认、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进行调解与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2105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