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扩展资料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您好,民法总则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效力规定是怎样的?
1、纯获利行为——有效。根据《民法通则意见》第129条,纯获利行为包括奖励、赠予、报酬等。
2、日常简单的生活行为——有效。即一些非常简单的民事行为,如乘坐公交车投币,买酱油,放学后买一支铅笔等。
3、双方行为,即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为的合同行为——一概无效。如签合同、转让、买卖等。合同相对人无催告权,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无须追认。
4、单方行为,即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单方意思表示取得、变更、消灭权利的行为——一概无效。如抛弃、立遗嘱等。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这个问题太大了,可能写一本书都没法说清楚。我个人认为,这两个原则更多是起一个指导作用,鼓励人们守法。
违法原则:第八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民法总则特别提出这个原则,说明现实社会中民事违法的行为太多了。民事违法要承担的责任已经在许多单行法律中有具体的规定,比如侵权行为就规定在侵权责任法,合同违法就在合同法规定。
我们知道,民事行为有很多种,而且会不断出现新的民事行为,法律并没有详尽地规定出来,毕竟法律是永远滞后于现实社会的。民法总则就规定出这个守法原则。
绿色原则:第九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这是一个进步,也是无奈的选择。进步,说明绿色环保的观念已经被立法者接受。无奈,说明环境污染的问题已经忍无可忍了。但这个原则,不比违法原则,缺乏惩治手段,也就是违法了,没什么后果。只能通过后续的立法来进行完善。
一般来说,法律特别强调的东西,都是现实中特别突出的问题。
民法典一共取代了9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通篇贯穿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眼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对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等作出明确翔实的规定,并规定侵权责任,明确权利受到削弱、减损、侵害时的请求权和救济权等,体现了对人民权利的充分保障,被誉为“新时代人民权利的宣言书”。
民法典具有以下基本原则:
1、平等原则: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2、自愿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3、公平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4、诚信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5、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6、绿色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条 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民法典》替代《婚姻法》、《继承法》以及《收养法》、《担保法》等等。这些法律在废止之后,将会按照《民法典》当中所规定的内容来进行实施,同时我们国家也颁布了配套的司法解释,也是可以予以适用的。
代替了《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民法通则》、《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共九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取代了包括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以及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是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如果说宪法重在限制公权力,那么民法典就重在保护私权利,几乎所有的民事活动大到合同签订、公司设立,小到缴纳物业费、离婚,都能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