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后下列情形能自行协商:
1、在市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上发生;
2、未造成人员伤亡或者受伤人员认为自己伤情轻微;
3、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成因无争议;
4、车辆可以自行移动。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采取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等方式固定证据后,立即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再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出车祸对方全责的处理流程如下:
1、全责方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会指定一个定损中心;
2、双方一起到到定损中心,然后找全责方的保险公司定损员拍照定损,记住带好行驶证、驾驶证和交强险保单;
3、无责方修好车可任意离开,把行驶证、驾驶证和交强险保单复印件给对方;
4、修好车后,把修车费用交给修理厂,打印的定损单、修理单明细和发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2023-03-19 16:4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