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第十四条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第一百一十三条 民事主体的财产权利受法律平等保护。
第一千零五十五条 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
第一千零五十八条 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在大多数国家,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这意味着每个人都有权享有同等的法律权利和义务。这包括权利的范围和限制,以及各种民事法律制度中的权利和义务,例如继承权、婚姻权、财产权、合同权等。这些权利和义务适用于所有公民,而不论其身份、财富、性别、种族、宗教、政治信仰等。
民事主体的法律地位平等及适用法律的平等和受到法律的平等保护。法律平等地位,是指权利能力平等,自然人的权利能力平等(相同),法人有与其自身活动相应的权利能力(不相同),法律地位也是平等的。适用法律平等是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平等保护是指法律对民事主体的保护规定是相同的,适用法律时不能区别对待,是由法律地位平等,适用法律平等决定的。
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识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识或者个人不得侵犯,这句话是正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三条 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第五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十三条 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第十四条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第十五条 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以出生证明、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没有出生证明、死亡证明的,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为准。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以上记载时间的,以该证据证明的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