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上,审判长。
检察官,律师三者间是刑事案件的工作关系。 审判长是指在人民***审判案件所组成的合议庭中,负责组织审判活动的审判人员。但审判长不是固定的职称,是为审理某一具体案件而临时设定的。 检察官是依法行使国家检察权的检察人员,包括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和助理检察员。检察官必须忠实执行宪法和法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检察官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 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按照工作性质划分,律师可分为专职律师与***律师,按照业务范围划分,律师可分为民事律师、刑事律师和行政律师,按照服务对象和工作身份,分为社会律师、公司律师和公职律师。律师业务主要分为诉讼业务与非诉讼业务这个问题问得有点意思啊!
确实,法官当然是分的清对与错,是与非了,而且法官的法律造诣肯定是不错的,否则无法当法官,法官也当然相当了解法律,但是问题是你怎么让法官认为你是对的呢?
举个非常简单的例子。如果有一个人欠你钱不还,你去***打官司,那么你应当如何来操作才能让法官相信你呢?
你肯定要提交相关证据吧,那你知道你需要提交哪些证据吗?也许对于欠钱不还的事,可能大家还都了解,知道要交借条,但是你知道如果仅有借条,没有其他的证据,也是有可能败诉的吗?
所以如果你有律师的话,他会建议你借条没有都没关系,但是你一定要交转账记录,或者证明你确实借给别人钱的一些现金交付证据,因为这才是核心,但是很多人会忽略这一点,觉得有借条就万事大吉了。所以这就是律师的作用之一。
对于其他更复杂的案子,那就更不好说了。如果你不懂相关的举证技巧,还有法庭辩论的技巧,你即使有一肚子的理,但是都说不出来,或者都说不到点上,那不也是白搭吗?你如何有条不紊的,一五一十的全都让法官听进去,并且全都让法官采纳,这个才是关键。
你必须要把证据给法官,法官才会根据他了解的法律来判断你们双方到底谁对谁错,如果你有一肚子的理,可是说不出来,或者说的都不在点儿上,就算法官再懂法律,他也不会了解你的案子到底是什么?所以这就有可能因为你不懂法律,或者说不懂举证的技巧,不懂法庭辩论的技巧而导致的失败,这样的失败,你不觉得很可惜吗?
所以,如果你不想做这种有理说不清的当事人,就需要委托律师,这就是律师最大的作用。因为他会告诉你到底用什么方法才能让法官尽可能听明白我们的事,并且采纳我们的观点,并且提交最有利于我们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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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法律不可能细到把一段事实分成若干段,再对各段事实作严格规定的地步。所以法官作判断时,大方向不会错,细节上就会有量刑多少、偏向原被告哪一方等问题,这些小的偏差一整个案件积累下来结果就会有很大变化。请律师就是为了说服法官,使法官对细节的判断偏向于自己一方。
法官居中裁判,作为第三者没有亲自经历案件事实,最熟悉案件事情的是双方当事人,案件情况产生了,是不可以逆,像放电影一样倒回来再放一次。法官了解案件事实只能根据双方陈述和双方提供的证据所支持的事实来确定法律适用,做出判决。
对于案件事实,双方说的大差不差,没有多大分歧,案件争议不大,好处理。对于双方有一方或者其他双方出于趋利避害的心理没有说实话,只说对自己有利的部分或者放大对自己有利,隐瞒对自己不利。法官又不是神,只能看证据,根据证据认定事实。
此时,懂诉讼流程和证据规则,哪些可以说,哪些不能说,就显得很重要,起到四两拨千斤作用。当事人不懂或凭着自己主观好恶者自以为是,不管哪些有用,哪些没用,哪些对我有利,哪些对我没利,都说出来,最终有可能说错话或者说的不合适,最终败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