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勇敢面对债主,事已至此,你欠他的是钱,不再是情,只要你借的钱是用于正常途径,不必低三下四,唯唯诺诺,如果你想还,但的确没钱,实事求是的当面说清楚,达成协商给出还款方案,如果对方不同意,你可主动提出让对方***,双方经***调解,给出民事裁定书,具有强制性,对于债权方可以有法律保证,心里有底,毕竟谁的钱都不是大风刮来的。对于债务人可以有安宁的一段时间,静心找赚钱的路子,不会身心疲惫,天天无心赚钱。债务属民事***,不是刑事案件,不会坐牢,不要被收债人威胁恐吓,走******对双方都好(前提是你不是真心做老赖)。
2.如果对方不愿走法律程序,而且还天天跟随,赖家不走,这个你要明确,要债方已违法。
你可直接报警“非法入侵他人住宅罪”,已构成犯罪,若对方人数明显占优势,并有威胁恐吓家人行为,你可采取“无限制正当防卫措施”,打死打伤对方自负,为什么说的这么直白,道理很简单,债务双方本就是利益共同体,是平等的,只是因为欠债方出于道德,情感方面的压迫或者不了解相关法律被要债方利用,心力憔悴,颜面尽失,变得弱势,不敢正面面对,债务人当务之急,必须先安顿好家人,找回信心,东山再起。3.为什么说双方是利益共同体,原因很简单,债务人活着,你才能要回钱。把他往绝路逼,是愚笨的办法,搞不好经济***变成伤人刑事案件,两方家庭支离破碎。如果债权方,当出你是在利息(或其它利益为前提)的情况下借出的,这就是一门生意,既是生意必须有自负赢亏的觉悟,所以你们双方平等,不要拿不到钱就哭爹喊娘,认为自己是天下最大受害者,其实你也是“老赖”制造者,都是人之“贪”婪。
讨债人天天跟着要帐,欠帐人是最最无助的,不是不还那是还不上呀,有头发谁装秃子呀,面对只是愧疚,唯一的就是解释一下自己目前困难,乞求讨债人延迟时间,承诺尝还日期,千万要好语相对,因为讨债人也会有一定的难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