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在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可以办身份证,如果该地区开通了异地办理身份证的,可以在其常住地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办理身份证需要填写申请登记表并交验户口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2023-03-19 20:4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