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孩子的抚养费要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具体来说按照下列标准确定:
一、如果支付方有固定收入的,则抚养费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支付;如果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二、如果支付方没有股东收入的,则可依其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标准支付。
如果有特殊情况的,则抚养费的支付比例可以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适当提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