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看本省的政策实施,有些省份强制规定,有些省份则不强制。在已经完成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改的28个省份中,对育儿假是否强制的问题有两种态度:
在已经完成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改的28个省份中,对育儿假是否强制的问题有两种态度:
第一,强制推行育儿假。这是目前绝大多数省份的规定。例如,法律依据:《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按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满3周岁前,每人每年享受5个工作日的育儿假;每年按照子女满周岁计算。《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八条则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3周岁以下期间,用人单位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10日的育儿假。
第二,鼓励但不强制推行育儿假。作出这样规定的,有重庆市、吉林省、青海省等地。例如,《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或企业事业单位设立父母育儿假。按照这一规定,吉林的用人单位可以不安排职工休育儿假。 2023-03-20 09:3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