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31日淮北市人民政府令第55号公布,根据2021年9月13日《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淮北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试行)〉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生活垃圾管理,改善人居环境,节约资源,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生活垃圾管理,改善人居环境,节约资源,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