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31日潮州市人民政府令第5号公布,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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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预防 第三章监测、预报和预警 第四章应急处置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加强气象灾害防御,避免、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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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预防 第三章监测、预报和预警 第四章应急处置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加强气象灾害防御,避免、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