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纠纷起诉状最新版本
原告:张三,女,1988年8月1日出生,汉族,XXXXXXXXXxxx社区一组,联系方式:12345678。
被告:李四,男,1988年8月1日出生,汉族,XXXXXXXXXxxx社区一组,联系方式:12345678。
诉讼请求:
1、判决原、被告离婚;
2、女儿随原告共同生活,被告每月负担抚养费人民币1000元;
3、共同财产依法分割(详见财产清单);
4、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于2014年10月相识,2015年1月10日登记结婚,2016年1月1日生育一女名王五。婚初,夫妻感情尚可。后由于被告长期在外地工作,夫妻聚少离多,夫妻情感日渐疏远。被告未尽到为人夫、为人父的义务,现夫妻已名存实亡。故原告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如所请。
此致
XXX人民法院
附:起诉状副本 (1)份
起诉人:张三(本人亲笔签名)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