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9月14日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2020年12月25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修订)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 第三章 志愿服务活动 第四章 促进措施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保障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发展志愿服务事业,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社会文明进步,根据《志愿服务条例》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