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庭起诉离婚的,需要经过以下程序:
一、写好起诉状,然后向被告住所地的法院提起离婚的诉讼请求。
二、等待法院的受理通知。
三、如果法院受理了离婚诉讼的,那么原告需要缴纳诉讼费。
四、接下来需要等待法院的开庭通知然后参加庭审。
五、法院安排开庭后会进行审理,经过审理后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就会判决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