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双方约定的内容,受法律保护,双方应当自觉遵守,如有违反合同规定的义务,对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赔偿损失。如一份合同中双方对定金有约定的,定金的数额属于合同意思自治的范畴,原则上由当事人自行约定,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需要注意的是,定金约定的效力从属于主合同,定金的约定是否有效,是以主合同之有效为前提,主合同无效,定金合同必然无效,而定金合同无效,主合同并不因此无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