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这句话在许多年间一直被认为是伏尔泰的名言,实际上它出自一位英国女作家。但为什么人们都愿意相信这是伏尔泰说的?原因就在于这句话完美诠释了伏尔泰“天赋人权,人人平等”的核心思想。
法国启蒙运动主张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一点一直沿用到如今,法律面前即使是犯人也有自身的权益。而在犯人的诸多权益中,有一项叫“取保候审”,听起来和港片中的“保释”很相似,那么“取保候审”到底是啥意思?取保候审之后还会被判刑坐牢吗?
2020年,深圳25岁的年轻小伙张某被警方抓获并拘留,张某对此一头雾水,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违法犯罪的事。但在警方的解释下,他终于明白,原来自己是误入了诈骗公司。
2019年7月,张某还只是一个同城跑腿的业务员,他接到了一个送银行卡的单子,虽然路途远但报酬很高,因此张某痛快地接单。也正是这一次跑腿,让他认识了杨某。
杨某是一个诈骗犯,他主要负责集散赃款,通过办银行卡将诈骗得来的赃款转移。因此杨某办了一个公司,招了许多年轻人上班。上班的工作并不辛苦,只要办几张卡,然后记录下卡里资金的流动情况即可,每个月的工资更是高达8000元。
因此有许多人都愿意去杨某的公司上班,杨某给张某发出邀请函后,张某考虑良久之后也决定加入。倒不是贪图工资,做跑腿虽然累,但工资不定。张某之所以加入杨某的公司,图的还是一个白领的身份,上班只要在电脑前敲敲打打,工资福利还不低,这让他的内心得到了满足。
可一进公司,杨某就让张某去办理各种银行卡和手机卡,并且将所有卡的密码都设置为公司规定的数字。银行卡办好后,张某发现每天都会有大额的资金流动,少则几万,多则几十万,而杨某的工作就是将这些资金流动的情况记在笔记本上。
可工作了十几天后,杨某突然发现自己的卡被冻结了,其他员工的卡也差不多。这让杨某有些胆战心惊,最后下定决心辞职。他将卡留在了公司,随后辞职离开。
2019年9月,深圳警方接到报案,有人被骗了22万元,民警一番调查后发现资金都转入了张某的账户。然后顺着张某查到了杨某的公司,因此所有在公司上班的员工都涉嫌构成诈骗罪被抓获。张某也不例外,不过在被拘留后,张某的家人找到律师申请了取保候审。
有关部门在确定张某认罪态度良好,且不会对案情造成改变之后,同意了取保候审申请。就这样张某被成功保释,但这并不意味着他就此逃离了法律的制裁。等到法院开庭审理这起案件时,张某依旧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从案例中不难看出,取保候审是需要通过申请,并经过有关部门的判断之后才能够执行的。而且在取保候审之后,依旧要经历法院庭审的过程。那么取保候审到底是什么意思,又有哪些条件?
在我国《刑事诉讼法》中规定,取保候审是我国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一种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但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够进行取保候审,只有满足以下四种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才能够被公安机关批准取保候审:
1、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2、逮捕后,超过了法定的羁押期限,案件不能及时办结的。
3、所涉嫌的罪行轻微,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罚金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和不需要判有期徒刑的。
4、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案例中的张某虽然涉嫌诈骗罪,但是确实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骗进了诈骗组织,因此罪行轻微,且他认错态度良好,就算被保释也不会导致发生社会危险性事件,因此公安部门才会同意其取保候审。
至于取保候审之后是否要继续坐牢,从“取保候审”这四个字本身就能够看出来。所谓“取保候审”,意思就是争取保释,等候庭审,庭审之后的判决结果将决定犯人是否要坐牢。因此取保候审和坐牢其实是两码事,没有一定的因果关系。
最后就是取保候审方式,在《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犯罪嫌疑人可以通过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出具保证书的方式取保候审。担保人必须与案件无关,且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要享有中国的政治权利,且人身自由没有受到限制的,最后还要有固定的居所,以及稳定的收入来源。
因此很多担保人都是律师担当,但其实犯罪嫌疑人的家属和朋友也能够成为保证人。但成为保证人后,就有义务和风险,如果没有履行保证义务,很有可能被处以罚款甚至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关于取保候审保证金的规定就比较简单,起点数额一千元,最高五万元。如果是经济犯罪和侵犯财产罪,或造成了严重的财产损失,保证金还会跟随涉案金额上涨。在取保候审时,保证金必须一次性缴纳,当然取保候审之后这些钱也会全部退还。
以上就是“取保候审”的相关知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即使是犯罪嫌疑人也可以依法享有自己的权益。取保候审就是保证犯罪嫌疑人在庭审之前享有自由权的重要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