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备案合同均没有“垫资”约定,但是“黑合同”有垫资条款,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2023-01-03 18790
核心提示: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如果“黑合同”的“垫资”条款与备案合同的实质性内容相背离,属于无效条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如果“黑合同”的“垫资”条款与备案合同的实质性内容相背离,属于无效条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

 
标签: 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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