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解除后竞业限制的人员不得超过几年,在解除劳动合同后竞业限制不得超过几年

   2023-01-07 14680
核心提示: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竞业限制的人员不得超过二年。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竞业限制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

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竞业限制的人员不得超过二年。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竞业限制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标签: 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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