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容易情绪激动引发纠纷的事情屡见不鲜,不少醉酒后实施犯罪行为的嫌疑人,一旦酒醒后,往往对自己的行为追悔莫及,但是他们酒后滋事却已触犯法律规定,必将受到法律的追究与严惩。近日,白银区法院连续审结两起故意伤害案,均因喝酒闹事,结果违反法律被处刑罚。
案情1:被告人张某在酒吧喝酒,醉酒后因琐事与被害人发生争执,手持半截啤酒瓶将被害人扎伤。经鉴定,被害人所受损伤程度构成轻伤二级。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张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同时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据此,遂依法判处张某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案情2:被告人孔某酒后坐在白银区西山公园对面天桥下面,被害人酒后和其搭讪,后二人发生争吵,随后被害人离去,被告人孔某追上去对被害人拳打脚踢,致被害人损伤,经白银市白银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意见认定被害人伤情为轻伤二级。
法院认为,被告人孔某犯故意伤害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结合其向被害人赔偿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最终判处孔某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法官说法:小酌怡情,醉酒却可能伤人又害己,由饮酒而滋生的犯罪不在少数。我国刑法第18条第4款明确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第234条第1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广大群众遇事要冷静,保持理性,控制情绪,采取正确温和的方式解决矛盾纠纷,千万不要被冲动迷昏了头,最终害人害己,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