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起诉书后的开庭时间期限为:法院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完成审结。如果有特殊情况,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如果还需要延长,需要报请上级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会审结。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收到起诉书后的开庭时间期限为:法院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完成审结。如果有特殊情况,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如果还需要延长,需要报请上级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会审结。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