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可以直接离职。您说的试用期协议没有约定劳动期限,只写了工资以及工作职责,不具备《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必备条款,视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您要离职,可以随时离职,无需提前30日通知用人单位。 二、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兑现面试口头承诺(口头承诺难以举证)的1个月转正,您可以选择以下方案:(1)有新的工作机会,结清工资后离职;(2)暂时没有新的工作机会,继续留在原单位。如果单位要求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觉得能接受就签,不能接受,结清工资后离职;或者,单位要求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之前有新的工作机会,结清工资后离职。 三、选择第二种,继续留在原单位工作,务必把一切能够证明与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保管好,以备将来发生劳动争议确认劳动关系之需。这类证据包括: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工作服、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试用期协议等招用记录;4、考勤记录;等等。 四、继续留在原单位工作,如果单位自建立劳动关系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不与您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单位应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向您支付每月二倍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