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第七百零四条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三十三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故,对于租房押金问题,要看你和房东之间租房合同的具体内容,如果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没到,你退租,属于你违约,应当要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果你们租赁合同期满,且你已经归还房屋,你可以要求房东按合同约定退还押金,如果不退,可以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