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被吊执照还未丧失主体资格。公司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因此解散,应当依法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程序。但公司在清算期间继续存续,仍然具有法人资格,只是不能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关于公司被吊执照能不能丧失主体资格的问题,下面知芒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公司被吊执照能不能丧失主体资格
1、公司被吊执照还未丧失主体资格。公司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因此解散,应当依法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程序。但公司在清算期间继续存续,仍然具有法人资格,只是不能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2、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一百八十三条第一款,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二、吊销营业执照对监事成员是否有影响
一般来说没有影响。
1、公司一旦发生情况,首先由公司以其自身的财产进行清偿。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监事属于公司高管,如果其利用职权损害公司利益,甚至触犯刑法,则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不得擅自披露公司秘密。以上述违反股东忠实义务的行为取得的收入依法应当收归公司所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所以说,在这里还是要看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具体原因,如果监事会成员在过程中并没有利用自己的职务做出任何有损公司和社会利益的行为,那吊销公司的营业执照并不意味着必须要去追究监事会成员的法律责任。但是不论是什么原因使公司的营业执照被吊销,法人代表肯定是要承担责任的。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知芒网咨询专业律师。